平賬收據有簽名為啥不認? 村幹部説是假的

2016-06-08 11:08:06 來源:大眾網 作者:趙澤軍 責任編輯:沈政 字號:T|T
摘要】家住臨沂經濟技術開發區李公河社區的劉先生在李公河社區大崗村購買了一套房子,近5年了,同期購房戶早已入住,現在他的房子一直沒給不説,有一張7 1萬元的交款收據村委竟然不承認了,讓其鬧心不已。

  對於該情況,記者隨後聯繫了李公河社區大崗村村委。“確實有這一情況,不是不給房子,是單據不行,經審計,劉先生是拿假條來平賬,所以需要補齊房款。”對此,該村黨支部劉書記説。

  劉書記稱,劉先生購買了村裏的房子,當時交納了10萬元首付款,後期又拿了7.1萬元的欠款收據來平賬。“當時村委簽字是以建築公司開的撥款單為準。”對於劉先生反映的平賬收據上有村委領導簽名的質疑,劉書記稱,因為工程的原因,當時只要是蓋有建築公司公章的單據,他們就簽字了;後來由於施工方私刻建築公司公章,亂開撥款單,在建築公司核查後就將施工方起訴了,“後來他們通過法院處理,後經核實,發現許多單據都是假的,包括劉先生的平帳單據。”

  “不是不承認,劉先生選中的房子和原先交納的10萬元的首付款我們肯定承認,但由於其後期交納的7.1萬元平賬收據是假的,需要補齊房款。劉先生選中的房子我們一直保留著,補齊房款後就交房。”劉書記説。

  這種情況如何處理?對此,本報律師團主要組成單位、山東頤平律師事務所主任彭海律師稱,首先作為村集體的小産權房,如果購買者是非本村村集體人員,從法律上講是無效的。其次,對於這張平賬收據,是施工方拖欠劉先生欠款而出示的頂賬收據,如果當時施工方有抵賬的意願,村委同意並簽字了,這就是真實有效,即便購房者買賣不成,村委也應該退錢。如果通過法院確認這張平賬收據是假的,並無此事,那麼抵賬無效,購房者可向施工方主張,如果涉嫌犯罪,建議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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