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景麗家負責人楊總稱:簡一大理石和我們簽署的是統一模板合同,但是簡一對管理、活動、導購員等方面沒有按照商場的規章制度來實施,我們管理方向廠方溝通過;5月19日我們通過律師給簡一負責人下發過撤場通知函,直到5月27日簡一負責人李總未對此通知函簽字確認,並且5月22號沒經過我們同意單方面通過錄音向媒體做了不公平曝光,對我們商場形象造成了傷害;對於之前是否出現過此類情況我不太清楚,我才到任兩個月;任何一個品牌都會有負面和正面,怡景麗家既然在臨沂立足這麼多年,説明正面的比負面的多,當然也不排除一些有惡意的詆毀;根據我們了解這件事被炒作起來,是和臨沂某傢具商城的招商困難有關係,他們做招商一年多了一直沒進展;這次簡一撤場跟在其他地方開設旗艦店無關,怡景麗家的很多商戶都在別的商場開設分店,他們都沒有被要求撤場;對於為什麼至今不恢復供電,是因為簡一李總一直沒有出面與我們溝通;對於合同方面的問題,去年9月份簽訂的合同,現在才發現合同有問題,那肯定是他個人有一些別有用心的行為,怡景麗家的負責人這樣解釋。
從怡景麗家商場提供的撤場函中看到,撤場原因是因為連續三個月未達到商城規定的最低銷售額。由於怡景麗家負責人提供的資訊不足,不能確定撤場函是否遞交到簡一負責人手中,下發撤場函的具體時間也不能確定。怡景麗家負責人説合同牽扯一些商業問題,不方便提供樣本,所以對於合同具體內容無法得到核實。
撤場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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