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文,自5月1日起,將跨省異地繳納交通罰款試點範圍擴大到16個省(市)。去年7月1日,河北、安徽、山東、四川、貴州、雲南等6省首批試點實施跨省異地繳納交通違法罰款。此次增加了第二批10個省(市)試點,分別為北京、山西、遼寧、黑龍江、上海、浙江、福建、湖南、重慶、陜西。
今年5月1日開始,當事人在上述16個省(市)因交通違法行為被公安交管部門現場處罰後,可以到處罰地指定銀行的全國任一營業網點櫃檯繳款。
需滿足兩個條件
據了解,並非所有的跨省交通違法都能在異地繳納交通罰款,需同時滿足兩個條件。
首先,被處罰的駕駛人必須是異地駕駛人,即被處罰的駕駛人所持有的駕照的發證機關,與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不是同一省市。以重慶為例,異地駕駛人的意思就是非重慶籍駕駛員,不論開的是哪個省市牌照的轎車,在重慶地區被處罰。
其次,必須是民警現場執法後裁決的罰款,不適用於電子監控違法記錄,以及民警在車輛上粘貼的《違法停車告知單》。通俗地説,民警現場開了罰單,並讓駕駛員當場簽字確認了的,就是現場查獲的交通違法行為。
需到指定銀行繳納
駕駛員拿到罰單,回到本地後,該去哪兒繳罰款呢?據介紹,跨省市繳納罰款只能在作出處罰決定的公安交管部門指定的代理銀行繳納,也可以在代理銀行的網上銀行、手機銀行、自助終端繳納。
由於各地條件有差異,所以各省市指定的代收銀行都不一樣。以北京為例,可以繳納北京市現場交通違法罰款的指定銀行共計11家,分別是: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光大銀行、中信銀行、招商銀行、郵政儲蓄銀行、興業銀行、平安銀行。
銀行營業網點將向當事人出具已繳款證明
銀行營業網點代收交通違法罰款後,向當事人出具已繳款證明;當事人通過網上銀行、手機銀行、銀行自助服務終端繳款後,可查詢繳款記錄或列印繳款成功界面、繳款憑條留存。代理銀行總行將收取的罰款資訊及時傳遞至全國省級交通違法處罰和繳款資訊交換平臺,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罰款收繳資訊將該違法記錄變更為“已處理”,以便當事人辦理相關業務。
交管部門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具體措施
實施跨省異地繳納交通違法罰款,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貫徹落實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一項具體措施,通過改革現行的交通違法罰款繳納模式,積極推進“網際網路+”,建立省內異地繳款與跨省異地繳款、銀行櫃面繳款與網上自助繳款相結合,靈活性、多樣化的繳款服務體系,將更加方便廣大駕駛人就地就近辦理繳納罰款業務,讓數據多跑腿、讓群眾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