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中新社記者 湯彥俊 攝
部分地區放寬落戶條件
對於戶籍制度改革,民眾最關心的問題之一是,能否比較容易地圓“城市夢”?梳理可見,與國家版的意見相比,不少地區的方案降低了落戶門檻,落戶條件更為寬鬆。
按照國家版的戶籍改革意見,要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
相比之下,一些省份全面放開落戶限制地區的範圍更大。如,四川提出“全面放開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鎮落戶限制”;山西提出“全面放開建制鎮和中小城市落戶限制”,貴州也提出“全面放開中、小城市和建制鎮落戶限制”等。
對於大城市的落戶條件,國家版的戶籍改革意見規定“大城市對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的要求不得超過5年”,而河南縮短為“不得超過2年”,安徽縮短到“不得超過3年”。
在2015年出臺戶籍制度改革意見的基礎上,內蒙古近期專門出臺了《關於進一步調整戶口遷移政策加快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放寬呼和浩特市、包頭市市區的落戶條件。呼和浩特市、包頭市市區取消參加城鎮社會保險落戶條件,擴大合法穩定就業認定範圍,進一步放寬戶口準入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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