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紀委通報2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2016-04-28 13:46:47 來源:中國網山東 作者:亓慶輝 責任編輯:呂英河 字號:T|T
摘要】山東新聞:近日,山東省紀委網站公佈了省紀委及各地市紀委通報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共23起。

  中國網山東濱州4月28日訊 (實習記者 亓慶輝 )記者獲悉,近日,山東省紀委網站公佈了省紀委及各地市紀委通報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共23起,分別是:

  1.青州市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原局長王欽孟利用職權多次收受他人所送現金,為他人謀取利益;將企業申請的安全生産專項資金用於單位不合理支出。王欽孟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作出判決。

  2.濰坊市寒亭區固堤街道高莊村黨支部原書記王新秋任職期間,該村違規白條入賬支付工程款,請客送禮、大吃大喝、揮霍浪費集體資金,違規報銷村幹部個人通訊費及不合理髮票。王新秋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

  3.臨朐縣蔣峪衛生院大關分院坐收坐支、虛報冒領鄉村醫生基本藥物專項補助資金,用於醫院日常開支。院長井長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壽光市上口鎮東北上口村虛報冒領糧食直補款用於村節日走訪;採取偽造招投標文書、工程合同等手段,騙取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該村黨支部書記李景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高密市闞家鎮譚四村黨支部書記譚樂俊私自截留該村村民的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用於村內事務支出。譚樂俊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墾利縣墾東街道原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崔旭升違規安排公務接待和宴請,違規公款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餐費,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本人退繳公款報銷的個人餐費。

  7.菏澤市牡丹區糧食局黨委書記、局長馮勳波超標準接待,以會務費結算餐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8.東平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違規公務接待,該社黨委副書記、主任宋超勇,正科級幹部張榮樸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9.淄博市臨淄區雪宮街道西高村違規支出招待費,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王志和擅自將本村管理車輛借給私人使用,王志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0.樂陵市碧霞湖管理處主任孫玉珂違規公款接待,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11.德州市陵城區神頭鎮教管會主任兼總校長龍書祥因鎮教管會違規發放福利問題受到責任追究。陵城區紀委給予龍書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2.禹城市民營經濟發展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邵元洪因工作履職不到位受到責任追究。禹城市紀委給予邵元洪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3.樂陵市鄭店鎮黨委書記夏文博、紀委書記呂紅光等人因對轄區村幹部疏于管理受到責任追究。樂陵市紀委對夏文博、呂紅光及鄭店鎮黨委委員劉曉勝進行批評教育,責令三人向樂陵市委、市紀委作出深刻檢查;對鄭店鎮北陳管區書記張壽臣進行誡勉談話;給予鄭店鎮經管站站長趙廣新黨內警告處分;對鄭店鎮黨委、紀委在全市通報批評。

  14.臨邑縣食藥監管局黨組書記、局長張林春,臨邑縣工商局黨組書記、局長崔華等人因下屬人員發生違紀問題受到責任追究。臨邑縣紀委對張林春和該局分管副局長趙魯波、崔華和該局分管副局長劉蘭祥進行誡勉談話;張林春、崔華被責令分別向縣委、縣政府寫出深刻檢查。

  15.聊城市東昌府區張爐集鎮民政所所長李洪振、段莊管區書記段海軍違規接受宴請問題。東昌府區紀委給予李洪振、段海軍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6.陽谷縣高廟王鎮政府違規發放津貼補貼問題。陽谷縣紀委給予高廟王鎮人大主席(分管財務工作)王全同、財所會計劉寶新黨內警告處分。

  17.茌平縣肖家莊鎮田莊小學校長薛靜辦公用房超標問題。茌平縣紀委給予薛靜黨內警告處分。

  18.高唐縣魚丘湖街道辦事處違規發放津貼補貼問題。高唐縣紀委對魚丘湖街道黨委書記王會忠進行誡勉談話,給予分管領導、正科級幹部許琳黨內警告處分,給予財稅分局局長孫虎元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19.泰安市岱岳區房村鎮南滕村黨支部紀檢委員楊剛因該村違規用公款支付應由村幹部個人承擔的保險費問題受到責任追究。岱岳區房村鎮黨委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20.新泰市龍廷鎮獸醫站站長劉方鋒、工作人員李光明因村級防疫員虛報貪污問題受到責任追究。新泰市龍廷鎮黨委分別給予劉方鋒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李光明黨內警告處分。

  21.肥城市儀陽街道經管站會計宋新因石坊村坐收坐支問題受到責任追究。肥城市儀陽街道黨工委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22.寧陽縣伏山鎮經管站原站長董廣衛因個別村違規列支招待費造成不良影響受到責任追究。寧陽縣紀委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責令伏山鎮免去其站長職務。

  23.東平縣梯門鎮大屯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劉躍齊因村“兩委”委員張吉勇舉辦 “溫鍋宴”受到責任追究。東平縣梯門鎮黨委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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