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五一假期山東高速公路53處事故快處點
記者從山東高速交警總隊獲悉,五一假期山東省將在高速公路設53處事故快處點。符合快速處理條件的交通事故應及時撤離,交警不再到現場勘查,當事人不得長時間停留在現場,以免造成交通擁堵及二次事故。
依據《山東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快處規定》,可快速處理的交通事故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一是僅造成車輛或所載貨物的財産損失;二是沒有人員傷亡或路産損失;三是車輛可以移動。
同時符合上述三項條件的,雙方駕駛人應立即122報警,分別在事故前方、後方、接觸部位拍3張照片,並儘快將車輛駛離不影響交通的地方。當事人可就近到交警設立的事故快處點,開具事故責任認定書並辦理理賠手續。
根據快處規定,五一假期高速輕微事故快處快賠屬於強制要求,如果適用快速處理規定而不及時撤離現場,造成交通堵塞的當事人將被處200元罰款。
以下幾種情形不適用快速處理,發生事故後需要立即報警:一是車輛未懸挂有效號牌、無檢驗合格標誌、無保險標誌的;二是當事人無證駕駛的;三是車輛不能自行移動的;四是有酒駕、毒駕嫌疑的;五是一方逃逸的;六是碰撞交通設施、公共設施或其他設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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