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山東東營4月20日訊 4月19日,據《東營日報》消息,東營市紀委為進一步增強基層黨員幹部紀律意識,正風肅紀,嚴明紀律,現將近期查處的5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進行通報如下:
一、廣饒縣陳官鎮楊橋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李玉峰侵佔集體財産問題。李玉峰任楊橋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私自以村委名義與某公司簽訂場地租賃合同,收取該公司租賃費、電費共計30600元。李玉峰未將以上費用上交村集體,而是據為己有。廣饒縣紀委給予李玉峰開除黨籍處分。
二、廣饒縣李鵲鎮南十里堡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趙洪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問題。趙洪志任南十里堡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期間,違反財經法律法規,安排村現金保管趙蘭勇將鎮水利站返還的水費16743.4元未納入村集體賬目管理;安排趙蘭勇和村文書郭某以村民“三網”綠化補償款的名義從村集體資金中套取25396元。以上費用共計42139.4元,用於支付不能在村賬中報銷的費用。廣饒縣紀委給予趙洪志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給予趙蘭勇黨內警告處分。
三、東營區辛店街道辦事處立新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逯青華違規收受他人財物問題。逯青華在任立新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禹某等4人所送現金共計50000元,為禹某等人謀取繼續承包立新村環保工程等方面利益。東營區辛店街道紀工委給予逯青華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四、墾利縣黃河口鎮義和村黨支部書記陳廣群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問題。陳廣群在任義和村黨支部書記期間,違反財經法律法規,未將收取的村稻改農場土地承包費23.8萬元納入村集體賬目管理,而是擅自將該款項直接用於支付村建設工程費。墾利縣黃河口鎮黨委給予陳廣群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五、利津縣汀羅鎮後梁村黨支部原書記胥永路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問題。胥永路任後梁村黨支部書記期間,違反財經法律法規,未將收取的村民宅基地有償使用款共計4000元納入村集體賬目管理,而是直接用於衝抵其個人及村民崔某之前替村墊支的費用。利津縣汀羅鎮黨委給予胥永路黨內警告處分。
各級黨委、紀委要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按照上級部署要求,加大整治和查處力度,突出工作重點,強化工作措施,嚴肅查處虛報冒領、截留私分、揮霍浪費等問題,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以實際成效取信於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