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山東泰安2月23日訊(記者張冉冉)2月22日上午,泰安市委副書記、市長王雲鵬主持召開第40次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泰安市大氣污染防治二期行動計劃“十大行動”(2016—2017)》實施情況,傳達了全省財稅工作會議和全省深化機關住房改革工作座談會精神,並研究了貫徹落實意見。
會議指出,結合大氣污染防治二期行動計劃,泰安市堅持以環境空氣品質持續改善為導向,緊緊圍繞“調結構、促管理、搞綠化”三篇文章,突出“煤、塵、車、味、綠”五大重點,確定了大氣污染防治二期行動計劃(2016—2017)重點開展的“十大行動”。全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把思想統一到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高度重視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按照“任務落實到位、嚴格執法到位、督查考核到位”三個到位要求,層層分解任務,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屬地管理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為實施“十大行動”提供堅強組織保障。要切實轉變作風,加強協調聯動,狠抓督促落實,形成推進“十大行動”強大合力。要建立嚴格的督查考核制度,將其納入重點督查事項,對不認真履行職責、工作落實不到位、未按進度要求完成任務的單位,視情實施掛牌督辦、約談,對未完成任務的部門和單位,在各類評先樹優活動中實施“一票否決”,並嚴肅追究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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