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界別協商(共5個)
1、加強城市消防工作
(牽頭單位:科學技術組)
2、大力發展節能環保産業
(牽頭單位:特別邀請人士二組)
3、完善特殊人群重大疾病防治保障機制
(牽頭單位:醫藥衛生組)
4、加強城市小區物業管理
(牽頭單位:無黨派人士、社會福利與社會保障組)
5、鄉村博物館建設
(牽頭單位:社會科學、新聞出版組)
四、提案辦理協商(共5個)
根據市政協十四屆五次會議徵集到的提案情況研究確定,由提案委員會負責組織開展。
對於未列入本年度協商工作計劃而又確需在市政協協商的議題,由市委、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市政協辦公室共同商定,報市委、市政府、市政協負責同志審定。
評論:我要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