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民政部公佈的《2015年社會服務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15年,中國依法辦理離婚手續的共有384.1萬對,粗離婚率為2.8‰。中新網記者統計,相比2002年中國粗離婚率僅有0.90‰,13年來,粗離婚率逐年攀升。
資料圖:在某婚姻登記處,新人在展示剛領取的結婚證書。 蘭自濤 攝
去年中國384.1萬對夫婦離婚 離婚率逐年走高
日前,民政部印發《2015年社會服務發展統計公報》,公報顯示,2015年全國各級民政部門和婚姻登記機構共依法辦理結婚登記1224.7萬對,比上年下降6.3%。2015年25-29歲辦理結婚登記佔結婚總人口比重最多,佔39.4%,比上年增加1.4個百分點。
2015年依法辦理離婚手續的共有384.1萬對,比上年增長5.6%,其中:民政部門登記離婚314.9萬對,法院辦理離婚69.3萬對。粗離婚率為2.8‰,比上年增加0.1個千分點。
據媒體報道,從2002年開始,中國的離婚率就一路走高。2002年,中國粗離婚率僅有0.90‰,2003年達到1.05‰,到2010年突破2‰。當前數據顯示,2015年粗離婚率為2.8‰,這也是2002年的3倍多。
何謂粗離婚率?中國人民大學社會與人口學院院長翟振武在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時介紹,從統計的角度講,這裡的“粗離婚率”是一般指一定時期內,離婚的次數或離婚的對數除以總人口數。之所以稱作粗離婚率,是因為在計算離婚率時,嚴格意義上分母應該是已婚人數而非總人口數,但由於統計總已婚人數較難,故採用總人口數。
資料圖。圖片來源:新華網 記者辛平
家庭糾紛案件保持高位運作 離婚官司佔多數
無論統計口徑如何,近年來,中國離婚走高已是不爭的事實,偏高的離婚率也體現在數量眾多的婚姻家庭糾紛案件上。
根據最高法此前發佈的數據,近年來,中國的婚姻家庭糾紛案件始終保持高位運作,2013年至2015年10月底,全國法院審結婚姻家庭糾紛案件近400萬件,且逐漸呈現出案件增幅快、適用法律難、審理難度大的特點。
其中,離婚案件也保持高位運作。去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杜萬華杜萬華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介紹,2014年全年婚姻家庭類案件大約是160萬件,其中,離婚案件為120多萬件。
具體來看,以北京為例,據媒體報道,北京法院2014年受理一審家事案件38619件,其中離婚案件約佔全部家事案件的一半左右。
近期,一些地方民政部門公佈的離婚數據也佐證了中國社會偏高的離婚率。根據山東省民政廳日前發佈的《2015年山東省民政事業發展統計公報》,2015年民政部門登記離婚18.5萬對,比2014年增長2.2%,粗離婚率為3.8‰,比2014年增加0.1個千分點,自2007年以來人數最多。
資料圖。中新社發 楊艷敏 攝
社會發展快速 影響婚姻的變數在增加
為何越來越多的婚姻走向破裂?
談及中國離婚率增快的原因,翟振武表示,一方面與原來整體離婚率水準比較低有關,此前的離婚率一直處在低位,因此只要一增長便表現得格外明顯;另一方面也與中國經濟社會方方面面的變化以及輿論環境、社會觀念變化有關。
翟振武分析,在2002年時,中國的粗離婚率不到千分之一,橫向上看,發達國家的離婚率大都處在千分之四或五,相較來看,中國離婚率比較低。
“以前,婚姻賴以維繫的環境比較穩定,婚姻也相對穩定。”翟振武表示,近十年來,中國經濟社會變化較大,各類社會環境也出現比較大的變化,這些變化,對婚姻賴以穩定的條件形成了一定的衝擊,諸如個人經濟地位可能迅速出現變化,社會面也發生變化,加之當前人口流動率越來越高,婚姻在這些變數中,就比較不穩定。
表格來自民政部《2015年社會服務發展統計公報》
社會輿論環境更開放 離婚更加自由
在專家看來,離婚率增加也與社會輿論環境以及個人觀念更多元開放有關。
翟振武表示,“以前一個人提到離婚,周圍的人會對此議論紛紛,對離婚當事人形成一定壓力,如今,社會環境多元開放,公眾對離婚及結婚的決定也變得更加容易,選擇也不如以往慎重。”
對此,有觀點分析,在更開放的社會環境裏,人們做出婚姻和離婚的決定不能輕率隨意,但也應該尊重個人離婚自由。翟振武表示,一門婚姻若壓抑個人情感或者讓當事人不滿意,離婚後,可能對個人感情和發展更有益。
對於離婚率的走高,也有專家認為有法律方面的原因。北京市冠騰律師事務所李紅釗律師向中新網記者表示,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出臺,一定程度上也削弱了經濟利益對婚姻的約束程度,當事人因離婚而使財産受到損失的程度在大幅度減少,離婚成本的降低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了離婚率的增加。
此外,李紅釗稱,離婚率高也與當前個人的人格獨立和缺乏包容與忍讓有關。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出生的,大多為獨生子女,由於家長的溺愛和生活條件的提高,這部分人群在社會生活中大多一帆風順,沒有經過社會的鍛鍊,使得許多年輕人養成了以自我為中心,缺乏家庭責任感,缺乏忍讓與寬容的心態,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離婚率的提高。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