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至4日是江蘇省高考報名時間,考生報名資訊確認截止日期為11月7日。按照規定,逾期不予補報。但11月7日,今年46歲的江蘇靖江人鄭懷禮(化名)卻接到一個讓他無法接受的通知——他兒子無法報名高考。
不知所措的他不敢把結果告訴孩子,向孩子謊稱“老師發來短信要你們抓緊復習期中考”,然後急匆匆趕到學校討要説法。到學校後,他發現有相同情況的家長多達幾百人。這所學校為江蘇省泰州市振泰高級中學(以下簡稱“振泰高中”),據不完全統計,此次共有500多名高三學生沒有報名成功。
承諾的“學籍”出了烏龍
11月4日,鄭懷禮收到學校發來的家校通短信稱可以進行高考報名,便陪同孩子去學校交了200元報名費。過了一天,學校發來短信要求7日下午2點至5點去教務處簽字確認。
11月7日上午11點,鄭懷禮正準備陪孩子去學校簽字確認,臨出門前卻收到了學校發來的緊急通知,稱“高二高三學生的報名事宜正在與市縣兩級教育局積極溝通,原定的今天下午確認時間延後,具體確認時間等待通知,承諾肯定不會影響學生的報名考試”。
鄭懷禮的孩子今年19歲,2014年中考取得600多分,超過當時的省控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記者注),順利考入江蘇省靖江市斜橋中學,但並沒有到這所江蘇省三星級高中就讀。
拿到斜橋中學錄取通知書後,鄭懷禮將孩子轉到了振泰高中。振泰高中位於江蘇省泰州市的下轄市泰興市,官網招生資訊顯示為“泰州市第一所民辦高級中學”。
鄭懷禮稱轉校原因為,斜橋中學是三星級高中,振泰高中是四星級高中——他在2014年的招生簡章上看到振泰高中宣傳是四星級學校。
據了解,普通高中星級評估是江蘇省評估院對普通高級中學(完全中學)實施的一種等級鑒定。星級越高,學校越好。但記者從江蘇省教育評估院了解到,振泰高中並非四星級學校。
鄭懷禮回憶,孩子在振泰高中正常入學,正常繳納學費。平時學校也不收復習資料費,正常上課。但對於是否有學籍,他並不確定。
“學校講了有學籍號,也保證有畢業證書,我不太懂,沒太在意。”他表示,招生簡章上有振泰高中的招生計劃,他就認為不需要書面材料來證明是否有學籍號和畢業證書。
後來,鄭懷禮的孩子正常參加了學校軍訓和小高考(江蘇省學業水準測試——記者注)。在他看來,既然參加了小高考,就可以順利參加高考。
而來自江蘇南通的家長王和彬(化名)的兒子2014年中考成績沒到錄取分數線,花了3萬元在振泰高中買了一個學籍,振泰高中要求王和彬兒子在當地一所高中借讀。王和彬並不清楚兒子的學籍是否真的落在振泰高中,“我到學校討個説法,具體怎麼回事也不知道。”
目前,像鄭懷禮這樣的家長們每天擔驚受怕,基本上都瞞著孩子,一方面擔心瞞不住,一方面又焦慮能不能報上名。
民辦學校違規招生被取消招生資格
泰興市教育局招生辦負責人戴先生接受採訪時稱,除了500多名高三學生沒能報名高考外,振泰高中還有400多名高二學生未能成功報名小高考。“根據省裏高考報名條件,振泰招收的這500多個學生不符合資格審查。”
泰興市教育局辦公室的工作人員稱,泰興市教育局目前正在處理,不清楚具體何時能處理好。
“振泰高中2014年便存在違規招生行為。”江蘇泰州市教育局職業教育與社會教育處(以下簡稱“職社處”)李處長介紹,2015年3月,職社處聯合市級民政部門對屬地民辦學校進行年檢,當時對振泰高中2014年度的辦學情況進行評估。評估發現,振泰高中2014年存在超計劃招生的行為,即多招收學生,並存在財務管理不規範等問題。當年振泰高中的評估結果是不合格,下發處理意見要求其2015年停止招生。
實際上,振泰高中並沒有停止招生。同年暑假,職社處接到舉報,振泰高中仍在違規招生。
李處長説,接到舉報後,職社處立即組織人員調查,發現振泰高中利用“泰州市振泰職業培訓學校”的名號和外省一個職業學校進行聯合辦學、招收學生。由於培訓學校不屬於教育部門審批管理,職社處便將該情況告知泰興市政府,讓他們去處理。
今年,職社處再次組織對振泰高中2015年辦學情況的評估,“發現振泰高中整改還是不合格,所以評估也是不合格。”因此取消了該校2016年招生資格。
李處長表示,從2015年3月發現其違規招生以來,振泰高中一直都沒有到泰州市教育局辦理過學生學籍相關手續。
記者在泰州市政府資訊公開網站上查詢得知,2014年泰州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計劃裏,泰州市振泰高級中學的招生計劃為100人。
李處長透露,2014年振泰高中在泰州市教育局辦理學籍的學生人數是112人,“只有這部分有學籍,算走正常招生流程進來”。
當時違規招生為何監管不力
對於振泰高中以培訓機構名號招攬學生的行為,李處長認為這是“騙家長的”。值得關注的是,因培訓機構不歸教育部門管理,如果不來辦學籍,教育部門也不好處理,所以泰州市教育局只能在發現有人舉報、了解情況後,將相關情況和泰興市政府對接,請他們協調有關部門進行管理。
記者查詢到,2013年7月,泰州市教育局、監察局聯合發佈了《關於堅決禁止高中階段教育學校違規招生的緊急通知》,要求各市(區)和普通高中學校,必須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和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嚴格執行“三限”政策。
當時,泰州市教育紀工委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凡擅自違規招收的學生,一概不予辦理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學籍,由此産生的一切後果,由所在地區和學校承擔相關責任,負責處理相關善後問題。
在泰州市教育局看來,“振泰高中違規招生致使500名學生無法完成高考報名”這件事會讓教育部門很為難。
“學校之前不來辦學籍,現在冒出來要高考報名,按政策肯定是不能報名的。如果報名了,以後其他民辦高中都效倣——平常不報學籍,給它招100人的計劃,要招1000人怎麼辦?雖然我們也同情家長,但很多時候真沒辦法。”泰州教育局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説。
振泰高中教務處工作人員接受採訪時稱,學校負責人已與泰州、泰興兩級教育部門前往省教育廳協商報名事宜,但能否申請成功還是未知數。
11月11日,振泰高中一工作人員介紹,教育局正在和省主管部門協商。當被問及2014年是否存在違規招生行為時,對方否認,稱“有些事情是教育局在操作過程當中違法,而學校沒有違法”。
該工作人員説完便挂斷電話,截至目前,記者未能再聯繫上對方。
泰州市教育局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泰興市屬於省管縣級市,此事最終處理權還要看江蘇省教育廳。目前省教育廳正在處理此事,11月9日泰州市教育局已有人專門接訪,責成振泰高中對相關學生分類登記抄冊,待情況調查清楚後再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雖然現在各地政府都在強調公辦學校不允許招擇校生、民辦學校招生必須達到錄取分數線、民辦學校跨地區招生也是違規行為,但在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看來,處罰政策在之前還是在之後有很明顯的區別。
“如果在招生時就非常明確地強調這些規則,那事情就不會演變成現在這樣。”他認為,目前面臨著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學生已經被學校錄取了,這時候再去清退他不合理。此時,若政府部門和學校都不願意承擔責任,家長也不願意被清退,那麼事情就會變成一個僵局。
在熊丙奇看來,此事雖然是學校違規,但首要責任還是在政府組織、監管不力。
“地方政府部門制定好招生規則沒有,嚴格執行沒有,履行好監管職責沒有?是等學校招完之後再來清退,還是讓事情不了了之?”他認為,振泰高中招生違規行為從2014年拖到現在,政府部門首先應當拿出積極的處理態度。其次,在此事解決後,完善地方招生錄取規則,制定當地公辦、民辦學校投檔錄取規則,嚴格規定“投檔之後才能招生,不投檔不能招生”。
熊丙奇表示,既然目前中考採取計劃錄取的制度,那麼錄取時就應該嚴格採用計劃的方式。如果用計劃錄取的制度,卻沒有採取計劃的方式,最後就會産生亂象。“政府部門要起到嚴密招生過程的作用,盯緊投檔、錄取、建檔、註冊環節,如果沒有這樣的程式,一邊是政府部門實行計劃管理,另一方面又縱容學校違規超計劃或低於錄取分數招生,沒有約束制度,那麼這類問題就會一直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