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務員考試14日起開始報名

2016-11-10 10:56:54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解麗 責任編輯:王雪 字號:T|T
摘要】2017年度北京市公務員考試報名將於11月14日啟動,報考人員可在2016年11月14日9:00至11月17日17:00期間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提交報考申請。

  2017年度北京市公務員考試報名將於11月14日啟動。根據發佈在北京人事考試網上的考試公告,今年選調生的招考首次與公務員招考同步進行,區級機關的工作也可被視為基層工作經歷。而對於“雙外生”(京外院校、外地戶籍)的報考條件則有所收緊。

  2017年度北京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中顯示,報考人員可在2016年11月14日9:00至11月17日17:00期間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提交報考申請。同時,北京市2017年度選調生招考首次納入公務員招考,並同步進行。

  公告中強調,市級機關除部分特殊職位和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外,主要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

  北京青年報記者注意到,對於基層工作經歷的界定今年更加細化,除了在鄉(鎮)、街道黨政機關、垂直管理部門的基層隊、站、所等各基層單位、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為基層工作經歷之外,在直轄市區級機關工作的經歷也首次出現在基層工作經歷的定義中。同時,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至2016年11月,相較于去年截至報名當天的計算時間,寬泛了一些。

  在公告對於2017年應屆畢業生的界定中,對可以報考的“雙外生”的條件有所收緊。具體條件為:列入“985工程”京外院校中最高學歷期間獲得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或者一等以上“優秀學生獎學金”的本科以上(含本科)應屆畢業生,相較于去年,最高學歷期間為新加的條件。

  此外,對於留學回國人員能否報考也進行了明確: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位並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係在北京的留學回國人員,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以報考限應屆畢業生報考職位。

  據悉,2017年度京考公共科目筆試將於12月10日進行,各招錄機關的招考人數、具體職位、考試類別、資格條件等明日起可以通過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閱。

              熱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