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雙十一”臨近,各大電商平臺的預售、打折、紅包、返現等各色促銷宣傳鋪天蓋地。針對促銷期間電商可能出現的網購商品品質、物流配送、售後服務、消費糾紛等問題,11月2日下午,江蘇省工商局約談了京東商城、途牛網等省內10多家電商平臺,並對全省網路交易平臺提出要求。
網路交易平臺應當嚴格遵守《消法》、《反壟斷法》、《網際網路廣告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加強誠信自律。其中,組織集中促銷活動的網路交易平臺,應當依據可以查驗的統計結果公佈網路集中促銷的成交量、成交額,不得對成交量、成交額進行虛假宣傳,不得直接或者間接為平臺內集中促銷經營者虛構交易、成交量或者虛假用戶評價。
規範促銷活動。要在網站顯著位置,事先公佈促銷活動的期限、方式和規則。要加強對促銷活動實施者的經營資質、身份資訊排查,全面梳理近期網路商品價格,防範一些經營者採取先漲價後降價方法虛構優惠促銷,欺騙消費者。要全面排查商品資訊,嚴禁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商品資訊發佈。在促銷活動中銷售、附贈的商品須符合《産品品質法》的規定,不得因促銷降低商品品質。要嚴格履行承諾,不得對商品和服務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和表示,不得捏造散佈虛偽事實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不得限制、排斥其他經營者開展促銷活動。
要採取必要的技術手段保障平臺的正常運作,制定促銷活動物流配送應急預案,在配送不及時的情況下,要向消費者做好解釋。加強消費維權。網路交易平臺應當落實“七天無理由退貨”等法定義務,要依法對網路交易規則進行梳理規範,不得採用格式條款設置訂金不退、預售商品不適用七天無理由退貨、自行解釋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條件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網路交易平臺要通過售前的平臺內網店主體準入和商品引進、售中的交易管理、售後的服務監督等管理機制的建立,實現消費維權流程的可追溯,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發揮行業引領作用,打造“江蘇網商”的整體品牌形象。
據統計,截至7月底,江蘇全省工商系統共開展網上檢查網站(網店)78876個次,立案查處網路違法案件539件,罰沒款總額1482萬元,案值2162萬元。(記者 崔佳明 通訊員 談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