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實問題線索43.2萬條,涉及違規資金6.02億元;全省共查出不符合政策規定領取補助的人數317406人,涉及黨員幹部59209人……今年4月至8月,湖北省紀委組織全省運用大數據對2014年至2015年退耕還林、農村低保、農村危房改造等8項惠民政策落實情況監督檢查,查處了一批虛報冒領問題。
惠民資金髮放為何淪為“唐僧肉”?申報、發放的過程中存在哪些問題?《經濟參考報》記者圍繞多起“退耕還林”補助資金髮放亂象的典型案例進行了深入追蹤。
達成“撈錢共識”
“村幹部虛報退耕還林面積套取補助資金,他們每年的補助比普通百姓高出很多,希望紀委查一查。”一封實名舉報信,寄到了湖北省西部某縣紀委。
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該縣紀委立即責成鎮紀委組織調查核實。工作組調查核實期間,由於不斷接到群眾舉報該村的退耕還林補助款問題,2011年8月,縣紀委與鎮紀委成立聯合調查組,對群眾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三名村幹部見虛報冒領退耕還林補助款的行為即將敗露,向工作組交代了問題。
原來,2002年11月,村裏開始填報退耕還林面積,原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村委會委員協助鎮政府進行登記和分配。該村申報退耕還林面積800多畝,在分配到戶後還剩餘282.5畝集體所有的面積。
“村集體還剩200多畝,不如我們三個人各造幾戶名冊報上去,都可以領點補助!”明知這樣做的後果會違紀觸法,但三人還是最終達成“撈錢共識”:三人以該村外出無法聯繫人員、已故人員或本人家庭成員等名義,無中生有編造退耕還林合同面積登記表、到戶花名冊等上報,以備領取補助之用。
就這樣,從2003年至2010年,三人採取虛報冒領的方式,合夥套取國家退耕還林補助款174210元。
鋻於涉嫌嚴重違紀,三人職務被免。由於三人套取退耕還林補助金額較大,縣紀委決定將三人涉嫌犯罪問題移送縣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變著戲法套錢
村幹部虛報冒領惠民補助資金的情況並非孤例。羅田縣匡河鎮鄒家衝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張意平,自2004年起10年中,單獨或夥同村委會副主任左自強、村婦女委員兼報賬員周榮珍,採取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侵吞國家退耕還林補助、集體部分生態公益林補助等資金共計92563.27元,其中張意平分得43055.51元,左自強分得12572元,周榮珍分得36935.76元。
2016年6月,張意平、左自強、周榮珍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八個月和一年五個月。
有的地方,多達千余人被取消申請惠民政策資格。今年6月起,湖北省孝昌縣啟動了大數據監督檢查工作,對全縣2014年以來農村低保、退耕還林補助(含生態公益林補助)等8個方面惠民政策落實情況進行“體檢”,全縣共計收集數據309萬餘條,比對問題線索2.98萬條,累計取消申請惠民政策資格達1026人。
《經濟參考報》記者從湖北省紀檢監察機關了解到,通過加大打擊力度,一批虛報冒領退耕還林補助資金的行為先後被查處。梳理這些案例,記者發現以“無中生有”“偷梁換柱”等方式虛報冒領退耕還林補助的行為猖獗,部分地方甚至炮製了“兩本賬”以應對監督檢查。
人員“無中生有”:虛列人員套取資金。在湖北省建始縣茅田鄉蘭鴻槽村,曾任村支部書記的黃中華、村主任劉永璋、計生專幹樊振慈三人用“李平、劉元”等32個虛假農戶姓名申報214.26畝退耕還林面積。近12年來,他們共計騙取退耕還林補助495908.80元。其中68400元由三人共同私分,其餘資金賬外用於村級招待費、辦公費、村級基礎設施建設等支出。
2016年7月中旬,當地分別給予黃中華、劉永璋、樊振慈開除黨籍處分;建始縣紀委分別給予邱承芳、黃金偉、邱軍黨內警告處分。
證件“魚目混珠”:部分幹部為冒領公然證件造假。在沙洋縣,馬良鎮王巷村會計劉習成利用虛假承包合同辦理林權證,騙取國家退耕還林補償款,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地塊“偷梁換柱”:不符合條件地塊也申領補助。按照相關規定,集體林地不能享受退耕還林補助,而為了多獲取補助資金,有些人也動起了心思。
2013年至2015年,谷城縣城關鎮謝家營村將村集體尚未承包到戶的坡耕地,以個人名義申報,套取國家退耕還林錢糧補助資金。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田樂武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湖北紀檢監察機關調查發現,為了能夠實現以“無中生有”“偷梁換柱”“魚目混珠”等方式冒領退耕還林補助資金,部分地方甚至準備了“兩本賬”——其中一本用於虛列人員上報,以套取更多資金;另一本則是自己掌握,用於實際領取補助。
虛報冒領的資金,不少被用於送禮、發放以及吃喝。2007年至2016年,武漢市蔡甸區大集街黃陵橋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史詩文在任職期間,將本村種植樟樹的98.81畝集體土地,以村幹部家屬名義申領退耕還林補助共計172383.2元,並採取不入村級財務賬,私設“小金庫”用於村級日常開支。其中,用於辦公費33956元,送禮35725元,村幹部補貼5600元,吃喝15473元,工程款61909元,車費18200元。
監管須形成合力
2016年4月27日,湖北省運用大數據開展惠民政策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工作動員會召開。湖北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侯長安在會上強調,要運用大數據全面開展惠民政策落實情況監督檢查,把群眾身邊的“蠅貪”揪出來,使惠民政策真正惠及於民。
4月至8月,湖北省紀委在前期試點的基礎上,組織全省114個縣、市、區(包括功能區),運用大數據對2014年至2015年退耕還林、農村低保、農村危房改造等8項惠民政策落實情況監督檢查(涉及資金總量330.2億元),積極探索紀檢監察機關“科技反腐”和“精準監督”的新路子,工作有力、有序推進,取得了明顯成效。
目前,湖北全省取消26萬餘人享受的不符合政策補貼,追繳退交違規資金1.22億元(其中黨員幹部主動退交9807萬元),截留挪用的1982萬元惠民資金重新發放給群眾;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針對黨員幹部違紀違規問題組織處理13504人,已立案調查5204人,其中給予紀律處分3240人,移送司法41人,對736個基層單位實施問責,形成了追責問責強大聲勢。
《經濟參考報》記者查詢發現,《湖北省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工程管理辦法》中關於“補助政策與資金管理”中明確規定:政策兌現應嚴格遵循“先驗收、後公示、再兌現”的程式。縣級林業、農業(畜牧)部門在驗收並公示無異議後,應及時將驗收結果函告縣級財政部門,由財政部門負責在2個月內兌現。然而,制度明晰,多地在落實中卻“打了折扣”。
一些地方存在的幹部失職、瀆職現象,更令虛報冒領有恃無恐。2016年6月,谷城縣城關鎮核查專班工作人員郭光華在核查“謝家營村以村幹部名義套取2012年至2014年國家退耕還林錢糧補助資金”問題線索時,不正確履行職責,將本已查實的問題線索改為查否,作出了與事實不符的核查結論。日前,郭光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退耕還林是國家實施的重大惠民工程和生態工程,如果樹不能成林,退耕戶拿不到補貼,或者不應該領取補貼的人拿到補貼,就是林業部門失職。”湖北省林業廳黨組書記、廳長劉新池坦言,出現虛報冒領,林業部門有責任。
記者了解到,目前,相關部門已開始對退耕還林補助資金髮放的亂象進行進一步清查。
“下一階段,林業部門將加強幹部隊伍的能力建設、作風建設,著力提高資訊化管理水準,強化監管力度,並加強基層林業站建設,以遏制虛報冒領問題。”劉新池説。
受訪專家介紹,退耕還林補助資金的發放,涉及申報、公示、核發多個環節,避免“影子人”混雜其中、虛報冒領,相關部門應該充分發揮好審核、把關、監督作用,形成監管合力。
“不僅退耕還林的資金,國家其他財政支付的資金,都有很多妖怪在吃‘唐僧肉’。”湖北省社會主義學院教授桂漢良説,針對此類問題,一方面,要讓追責成為一種常態,所有對這些問題負有責任的人都要“對號入座”“請君入甕”;另一方面,要追回錢,決不能搞“批評教育、下不為例”,要把不當得利的錢完璧歸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