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記者來到了兗礦醫院。在門診樓前,記者向附近的市民提及此事,市民仍議論紛紛。有的市民説:“這個事鬧了好幾天了,孩子才幾個月大,得了黃疸沒看好死了,孩子的媽媽哭得很厲害。”附近百貨商店的一店主告訴記者:“那個女的不是在這個醫院生的孩子,是孩子生下來之後得了黃疸來看病的。照什麼藍光,也就來醫院兩個多小時,孩子就不行了。家裏人哭得很厲害,後來就讓警車給拉走了。”而記者經過多方搜尋,均未能和患兒家屬見面。
記者通過查閱相關資料得知,醫學上把未滿月(出生28天內)新生兒的黃疸,稱之為新生兒黃疸。新生兒黃疸是新生兒中最常見的臨床問題。有的新生兒黃疸可以自然消退,而有的就必須治療干預。而目前國內普遍採用治療方式就是藍光照射。而這名女子的孩子入院時的狀況如何?什麼原因導致會突然死亡?帶著這些疑問,記者來到了兗礦醫院的兒科門診。記者向一位值班護士詢問此事,護士説不是這一科室人員不了解情況。記者向值班醫生詢問此事時,得到的回答是“都在忙,不了解情況” 。
院方回應:已經通過濟寧市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來處理
隨後,記者來到了兗礦集團總醫院辦公樓。兗礦集團總醫院新聞科的一位負責人接受了記者的採訪。她告訴記者:“的確有這麼回事,目前還在處理當中,我們通過濟寧市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來處理這個問題。這兩天家屬的情緒也比較平穩了,等到事件了解清楚後,調解委員會也會給醫院和家屬一個説法。”該負責人表示,患兒家屬通過濟寧市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如果醫院有責任,醫院會根據相關規定賠償。
據記者了解,發生醫療糾紛,醫患雙方可以通過四種途徑解決:一是醫患雙方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自行協商處理,並製作協議書,達成一致協調解決。二是雙方可以共同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鑒定申請,委託醫學會按照《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根據鑒定結論解決。三是通過當地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第三方調解機構進行協調解決。四是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司法途徑進行解決。
警方:已對患兒家屬涉及違法行為作出處理
負責處理此事的濟寧市公安局濟東分局民警告訴記者,按照國家衛計委、公安部等相關部門出臺的處理辦法,醫患糾紛在1萬元以下的,醫院可以和患者協商解決。超過1萬元的要經過當地,也就是濟寧市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要申請醫療事故鑒定,到人民法院走司法途徑解決。但這一事件中,患兒家屬不夠冷靜,採取了封門、擺花圈等過激行為,在勸説無效的情況下,家屬被民警帶離了現場。目前4人已被進行了不同程度的治安處罰。
民警表示,如果患兒家屬對公安機關的處罰不認可,可以提出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本網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