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園≠旅遊開發區(組圖)

2016-05-04 10:31:11 來源:人民網 作者:尹婕 責任編輯:朱益民 字號:T|T
摘要】國家公園體制與中國現有的九大類自然和文化遺産地管理體系有何不同?未來的運營中將怎樣處理保護與開發的關係,廣大遊客最關心的旅遊功能又將如何體現?

  首次上升到國家層面

國家公園≠旅遊開發區(組圖)

人與松鼠和平相處

  儘管真正意義上的國家公園體制試點才剛剛開始,但是在這條路上的摸索早已進行。

  34年前,國務院審批第一批44處風景名勝區,最終確定名稱為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其規劃配置都是按照國家公園體系設計的。著名旅遊專家、中國未來研究會旅遊分會副會長劉思敏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指出:“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的英文名稱就是National Park(國家公園)。”中國風景名勝區協會副秘書長周雄也印證了這一點,他指出,在籌建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之前,曾與美國的相關部門交流,可以説,整體規劃和體系都向他們借鑒了經驗。

  2006年,雲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建立了香格里拉普達措國家公園試點;2007年,多地地方提出建設國家公園的構想,如陜西的秦嶺中央國家公園、四川汶川國家公園、貴州的黃果樹國家公園、新疆的喀納斯國家公園等。

  2008年6月,雲南省被國家林業局作為國家公園建設試點省份,以具備條件的自然保護區為依託,開展國家公園建設工作;同年9月,黑龍江湯旺河國家公園獲得環保部和國家旅遊局的批復開建,被認為是我國首個獲得國家級政府部門批准核定建設的國家公園。因此,2008年也被視為我國最早開展國家公園試點年。

  “與之前的嘗試最大的不同在於,此次國家公園體制試點上升到了國家層面。”劉思敏指出,目前我國自然和文化遺産地的管理許可權,分散于相關部門和地方政府,缺乏統一的管理機構。例如,風景名勝區和國家城市濕地公園由住建部管理;國家森林公園和國家濕地公園由國家林業局管理;文物保護單位由國家文物局管理;國家地質公園由國土資源部管理;水利風景區由水利部管理;A級旅遊景區由國家旅遊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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