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張某明知女子李梅(化名)是現役軍人的妻子仍與對方同居,後被抓獲歸案。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獲悉,因破壞軍婚罪,張某被順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
今年30歲的張某2006年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刑兩年,緩刑兩年。因涉嫌犯破壞軍婚罪,於今年5月18日被羈押,次日被拘留,現羈押于順義區看守所。
據指控,今年3月至5月18日,在北京市順義區某鎮某小區,張某在明知29歲的李梅(化名)是現役軍人配偶的情況下與之同居,後被查獲。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其行為已構成破壞軍婚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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