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失敗、沒有子女、同居男友對自己不好……經歷了這些後,54歲的南京女子王芳決定自殺。而在動手前,她決定先殺死86歲的老母親,帶老母親“一起走”。可誰能想到,親手捂死母親後,服藥自殺的王芳卻意外被救活了。
昨日,因犯故意殺人罪,王芳被南京中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2年。
王芳生活並不幸福,她的父親患有精神分裂症,經常打罵家人、亂砸東西。王芳不能生育,這直接導致了王芳第一段婚姻沒有走到最後。離婚後,王芳認識了方文(化名),兩人沒領結婚證,但在一起生活了15年。方文有個兒子,王芳待他視如己出。但自從方文臨近退休,和諧的生活就改變了。
今年7月29日,王芳在庭審中稱,方文有糖尿病、高血壓,加上快要退休,脾氣很不好,動不動就叫她滾。10年前王芳就被診斷為抑鬱症,本來前幾年症狀有所減輕,但因為男友態度變化,加上服侍患病的老母親很勞累,王芳感覺壓力很大。王芳説,老母親住在養老院,但她經常去看望。
今年2月6日,王芳把母親的衣服拿到家裏洗,結果遭到男友的謾罵,連方文的兒子也指責她。對此,王芳寒了心,覺得日子沒有盼頭,動了自殺的念頭。
“我想死,但我放不下母親。我死了,留下她會受苦。”庭審中,李麗這樣解釋自己弒母的動機。下定決心後,李麗在鼓樓區三牌樓附近一家酒店開了房,給母親注射了遠超正常劑量的胰島素,她想讓母親因低血糖喪命。過了不久發現母親仍有呼吸,她拿濕毛巾和枕頭,捂住母親的口鼻,直到母親徹底不掙扎了。
隨後,從不喝酒的她喝下七八兩白酒、吞下兩盒半安定藥片和4盒達美康,逐漸失去了知覺。
第二天中午,酒店工作人員發現異常後趕緊報警,李麗被送入醫院,被醫生全力搶救過來,但她母親已經停止了呼吸。
日前,南京中院經審理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為,檢方指控李麗犯故意殺人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李麗坦白自己的罪行,並認罪悔罪,可從輕判決。據此,法院作出上述判決。(文中人物係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