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9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第一汽車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一汽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徐建一受賄案。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2000年至2013年,被告人徐建一利用擔任一汽集團副總經理、黨委副書記、總經理、黨委書記、董事長、中共吉林省委常委、吉林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晉陞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間接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 1218.974萬元。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徐建一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徐建一還作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人大代表、新聞記者及各界群眾50余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評論:我要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