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涉金融案件審判工作機制,在全省率先設立金融審判庭,審結金融借款、企業借款等案件2056件,同比增長20.52%,維護良好的金融秩序。組織開展商事審判專題調研,加強對商事審判工作的宏觀指導。重視和加強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力度,審結智慧財産權案件82件,支援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促進創新驅動發展。審結涉外訴訟案件5件,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涉外貿易融資秩序,優化開放型經濟發展環境。
為維護民權,全市法院加大涉民生案件執行力度,依法打擊拒不執行法院裁判的違法犯罪行為,34案35人涉嫌“拒執”犯罪被公安機關立案,8人被判處刑罰,切實維護法律尊嚴和司法權威。用足用活強制執行措施,拘留692人次,限制出境6人,罰款118人次280余萬元。推進信用威懾和懲戒機制建設,將近年來13000余名失信被執行人的資訊納入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和最高法院名單庫,依託廣播電視、報紙網路、微網志微信等平臺,加大公開曝光力度,在融資信貸、招標投標、乘坐飛機高鐵、擔任公司高管等方面進行限制,督促其履行裁判義務,促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嵐山區法院被確定為“全國有效實施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示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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