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山東日照1月13日訊(記者 姚文鳳 通訊員 梁作升)日照市市法律援助中心積極創新工作方式,強化服務舉措,注重援助實效,切實維護困難群眾合法權益,2015年,全市共計辦理法律援助案件2157件,接受群眾諮詢解答8000多人次,開展法律援助宣傳活動10場次,發放宣傳資料5000余份,便民服務卡2000余張,為群眾挽回經濟損失6000余萬元,受援群眾滿意率達99%以上。
一是實施法律援助“村村通”工程。充分發揮法律援助服務保障民生、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職能作用,積極推動法律援助進村入戶,實現“家喻戶曉”,最大限度地滿足農村困難群眾對法律援助的需求,努力實現逢援必援“零距離”、應援盡援“零門檻”、有援快援“零等待”、能援優援“零投訴”的“四零”目標。在村居顯要位置粉刷法律援助宣傳標語、聯繫方式等,使法律援助便民服務觸角延伸到最基層。全力實施“法律援助村村通”工程,實現法律援助村居站點全覆蓋。
二是完善法律援助網路體系,實現法律援助站點全覆蓋。市、縣(區)練級法律援助機構依託工會、共青團、殘聯、婦聯、老齡委、消協、民政、人事勞動衝裁、看守所等部門等建立法律援助聯絡站、工作站38個;在社會信譽度高、熱心公益事業的律師事務所設立法律援助受理點22個;在全市54個鄉鎮、街道依託司法所掛牌設立立法律援助聯絡站、工作站;在全市1729個村居設立法律援助工作聯繫點,在每個自然村選聘村居兩委幹部、調解員、大學生村官等擔任村居法律援助聯絡員,形成了覆蓋市、縣、鄉鎮(街道)、社區、村的法律援助網路體系。同時,及時充實調整法律援助聯絡員、志願者、法援明白人三支隊伍,為困難群眾和老弱病殘等特出群體就近獲得法律幫助提供法律援助人才支撐。
三是便利化服務受援特定群體。根據新修訂的《山東省法律援助條例》,取消法律援助事項範圍,凡符合經濟困難標準的低收入、特殊困難人群都可申請法律援助。定期組織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志願者深入村居,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律援助宣傳和諮詢活動,擴大法律援助知曉率。在積極關注農民工、殘疾人、零就業家庭、未成年人等重點對象的基礎上,開闢免審查通道,對行動不便的殘疾人提供登門服務,對情況緊急或即將超過仲裁、訴訟時效的法律援助案件,實行先受理,後補辦手續的辦法,保障受援人合法權益得到及時有效的維護。
四是量化考核援助案件。年初將全年法律援助工作任務分解到全市各法律服務機構,明確要求每名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年度法律援助任務,並納入各法律服務機構和人員的年終考核內容,通過對法律援助結案案卷的“會見筆錄製作、證據運用、庭審筆錄、法律文書製作”等14項指標的評查,有效促進了法律援助承辦人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社會責任。
五是強化品質監督機制。進一步完善跟蹤檢查、重點抽查、旁聽巡查、回訪督查等機制,不斷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定期評查、隨機抽查、回訪調查幅度與頻率,從案前溝通、案中監督、案後案卷評查三方面對法律援助案件品質進行全程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