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房管局調整市區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撥付節點和監管額度

2016-05-03 09:36:44 來源:中國網山東 作者:姚文鳳 責任編輯:張真美子 字號:T|T
摘要】近日,記者從日照市房管局獲悉,自4月25日起,日照市房管局監管的市區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撥付節點從4項調整為5項,並對開發項目按照多層1500元 平方米、高層2000元 平方米確定預售資金監管額度。

  中國網山東日照5月3日訊(記者 姚文鳳)近日,記者從日照市房管局獲悉,自4月25日起,日照市房管局監管的市區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撥付節點從4項調整為5項,並對開發項目按照多層1500元/平方米、高層2000元/平方米確定預售資金監管額度。

  據了解,根據《日照市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日建發〔2014〕98號)要求,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撥付節點按照基礎完工、主體結構封頂、竣工驗收、完成初始登記四個環節設置,預售資金監管總額原則上不超過建設項目工程造價總額的1.2倍。符合資金使用節點條件的,開發企業可向市房管局分別申請支取不超過監管資金總額的30%、30%、35%、5%的款項,用於支付相關費用。市政府新出臺的《關於促進房地産業和建築業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日政發〔2016〕6號)規定,對開發項目按照多層1500元/平方米、高層2000元/平方米確定監管額度,對額度內預售資金進行監管,優先用於項目建設。調整預售資金撥付節點,取得預售許可、主體結構完成一半、主體結構封頂、單體初驗、竣工驗收節點分別申請支取不超過監管額度的30%、30%、25%、10%、5%的款項,用於支付相關費用。

  據該局資金監管負責人介紹,市政府《關於促進房地産業和建築業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出臺後,市房管局不等不靠,把落實文件精神當作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立即開展了預售資金監管工作流程和系統軟體的調整工作,並已全部調整到位,確保文件精神落地生根。“從4月25日開始受理的業務,全部按新政策執行”該負責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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