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質靠譜不,真打折嗎,會不會買到假“爆款”……每年“雙十一”,這些問題都困擾著消費者,舉報量都會成倍增加。隨著今年“雙十一”的臨近,多年來的這些擔憂會有改變嗎?近年來,在政府大力整治,以及平臺和商家自律下,網路消費環境有改善嗎?
網購舉報量連續5個月同比增1200%
網路的虛擬性為一些商家的不法行徑提供了“溫床”。一些網店通過售假、虛標原價、刷單“炒信”、虛假促銷、誤導宣傳等行為,誘騙消費者上當。而每年“雙十一”前後都是網購成交量暴漲的時期,針對一些違法違規行為的舉報量也會成倍增加。
——假冒偽劣。從國家資訊中心、百度、中誠信等有關機構對去年“雙十一”期間電商誠信情況進行的監測看,在媒體和網民曝光的失信案例中,涉嫌售假類佔比高達44.82%,同比上升18.2%,售假已成為危害電商誠信的“頭號毒瘤”。
——虛標原價。日前,北京市發改委官網通報了北京國美線上30多個商品存在虛構原價、虛假促銷,誘騙消費者等問題,並開出20萬元的罰單。例如某款洗衣機的頁面標示“原價2098元,活動價1598元”,而該商品在促銷前的原價僅為1198元,反而比活動促銷價還低。
——刷單“炒信”。家住杭州的王女士自詡為“網購達人”,但就在上個月,她在一家信用等級為“皇冠級”的網店選購了一件“爆款”服飾,收到後卻發現是以次充好的差貨。“信用等級評價原本是要幫助消費者甄別店家,現在卻成了一些不法商家吸引顧客的伎倆。”王女士説。
記者採訪發現,今年以來,假冒偽劣、虛假打折、“炒信”等網路消費騙局有增無減。國家發改委12358價格監管平臺公佈的最新數據顯示,截至今年9月底,網路購物舉報量連續5個月同比增長超1200%,其中,6月、7月增幅更是高達2447%、2622%。
業內人士分析,六七月份舉報量劇增的背後,正是各大電商平臺年中大促時間,“雙十一”恐怕更“難逃”舉報量大增的局面。
浙江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執行院長金雪軍認為,網購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不僅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破壞了網購的生態環境,還會對正品、高品質的商品産生“排斥”效應,造成劣幣驅逐良幣。
網購環境有所改善,但新“病”又露頭
近年來,國家對“雙十一”等商家重要促銷活動進行規範,包括價格、退換貨、成交量等,同時修訂後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網路交易管理辦法》等對電商促銷均有了法律法規制約。
除了監管,企業自律也逐步跟進。數據顯示,2015年9月到2016年8月之間,阿里巴巴旗下平臺配合政府相關部門調查,約有675個假貨生産點、倉儲點和銷售點被關閉,同時,阿裏還主動關閉了18萬多家各類不合規的淘寶店舖。
“隨著對網購環境的加大整治,刷單現象已不像前兩年那麼明目張膽,我以前曾幫別人寫過好評刷過單,但現在檢查越來越嚴,鑽空子概率低了,店被封了也不划算。”一位網際網路業內人士透露。
經過整治和自律,網購環境改善了不少。但是,被採訪的網購者認為,一些不良行為依然存在,只是換了一個“馬甲”。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的一份調查也佐證了消費者的説法。
這份調查顯示,目前網購環境中又出現六種新“病毒”要警惕:
其一,還是“刷單”,但更有針對性,大有“兵來將擋,水來土掩”之勢。一位網購消費者對記者説,自己對某個網店銷售的某商品作了差評,但沒想到一個多小時後就被淹沒在了“水軍”的好評中。
其二,價格標得很低,但當消費者拍下時,就變成了需滿足“附加”條件才能享受低價。
其三,當附贈品出現品質等問題,要求售後維修或退換時,商家不予理睬。
其四,網購騙術不斷升級,“假客服”通過私人手機號碼或短信形式告知消費者訂單異常,致使消費者上當。
其五,朋友圈曬訂單、曬轉賬截圖,其實,轉賬記錄、聊天記錄、買家好評,都是有軟體自動生成,以假代真。
其六,釣魚網站製作的“有毒”二維碼,只要網購消費者掃一下,卡裏的錢就會輕輕鬆鬆被刷走。
“虛假交易、刷信用等情況是網購消費中獨有的。”北京市匯佳律師事務所律師邱寶昌指出,這給監管部門治理帶來了很大的困難,因為案情基本都是跨地域的,需要各地監管部門聯合打擊。
電商大國要做“增量”更要“提質”,治理網購亂象需多方聯動
歷經十多年的高速發展,我國網路零售市場規模連續三年位居世界第一。專家認為,作為電商大國,在做大“增量”的同時,還要不斷“提質”。治理網購亂象需政府、企業、消費者共同努力。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日前表示,針對往年“雙十一”中存在的不規範問題,今年將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工商總局等部門加強對網路交易平臺的監管,嚴厲打擊違法行為。
針對網路購物中的“炒信”痼疾,國家發改委財政金融司副司長李聚合表示,將建立並定期共用“炒信”黑名單和聯合懲戒子系統。對“炒信”主體將限制新設立賬戶,遮罩或刪除現有賬戶,扣除信用積分,限制提供網際網路金融服務,限制嚴重失信寄遞物流企業入駐電商平臺,限制網路廣告推廣等。
10月25日,阿里巴巴、騰訊、京東、58同城、滴滴出行、百度糯米、奇虎360、順豐速運等8家企業簽署《反“炒信”資訊共用協議》。根據協議,各企業將加強內部信用管理,記錄“炒信”行為資訊。在國家發改委、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等有關部門指導下,企業將在全國信用資訊共用平臺定期共用信用資訊,並應用到各類場景中。
法律專家認為,消費者也要行動起來,不能因商品“小”“少”而不為,發現虛假宣傳、假冒偽劣等,應積極投訴。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助理研究員周輝建議,在類似“雙十一”這樣的促銷節點,消費者需特別注意網購過程中的流程和細則。如果遇到網購商品或服務品質等問題,可通過協商、尋求工商部門或其他第三方維權機構幫助,遇到網購欺詐的應及時舉報維權。
邱寶昌認為,針對商家在網路上進行虛假宣傳、以假充真、欺詐消費者等行為,市場監管部門除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廣告法等法律進行監管外,還要依據網路廣告管理的相關規定進行規範。(記者:龔雯、張璇、高少華、陳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