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微信找人代購奢侈品買到假貨 專家:維權難

2016-10-29 15:58:36 來源:中國西藏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原廠尾單”、“海外代購”、“正品專賣”……隨著海外代購發展,微信“朋友圈”代購,已日漸融入市民生活。

楊雲通過代購購買的LV女包被鑒定為假貨。受訪者供圖

“原廠尾單”、“海外代購”、“正品專賣”……隨著海外代購發展,微信“朋友圈”代購,已日漸融入市民生活。

近日,北京的楊雲(化)卻稱遭遇了代購騙局。兩年時間,她通過微信個人代購,花費近7萬元購買名牌産品,前往鑒定機構後,發現近期購買産品均為假貨,對方則拒絕退貨換貨。專家表示,很難認定代購者為經營者,售假“追責難”。

目前,楊雲已在中關村附近派出所報案。

兩年代購近7萬

住在北京的楊雲,是時尚奢侈品的忠實用戶,喜歡追逐明星同款,在購物渠道上卻一直面臨困境。“明星同款買的人多,國內商場很容易缺貨斷貨。”

為拿到這些“搶手”名牌,兩年前,她開始接觸海外代購。在網路上輸入關鍵詞“義大利代購”搜索,楊雲在一個網友回答的帖子上,加上微信號為“zangqin”的個人代購。

“對方是個年輕姑娘,打扮很時尚,説自己在義大利留學,兼著做代購,平時都去商場購物,比專櫃要便宜很多。”楊雲表示,自己起初也不敢買,只是一直保持著關注。

翻看對方的朋友圈,封面即為代購的諮詢和購買流程資訊。每天發佈的資訊,都是一些名牌産品照片和價格,偶爾也有顯示國外生活的內容。楊雲稱,久而久之,感覺對方比較靠譜,就購買了一款男士包包。

“是個黑色包,看起來像是真的,我也沒仔細比對,後來就送給了朋友。”此後,她逐漸對這名代購産生信任,並陸續買了五六個名牌包包,其中大部分送了朋友。

就這樣,楊雲先後消費近7萬元,均通過支付寶或微信轉賬。其間,她從未産生懷疑,也未索要任何小票或其他票據,僅保留雙方的微信聊天和轉賬記錄。

兩次鑒定為假貨

“前幾天,我一朋友在網上買了個LV女包,發現是假的就退了。正好我在代購那裏買了同款,朋友説這個也是假的。”楊雲稱,自己隨後前往華冠購物中心一層的“奢拍網”進行鑒定。

工作人員拿出真款包與她代購包包進行比對,“我雖然是個外行,也能看出來代購的包明顯粗糙,很多細節都不一樣。”

楊雲所鑒定的LV包,專櫃價格1.3萬元,代購價為1.05萬,“價格差別不大,我也不是圖便宜,就是商場當時買不到。”在鑒定機構,工作人員仔細翻看了幾分鐘,回復楊雲道,“這是假貨,還是做得不是很好的假貨”。

此外,她還花費4800元從對方手中購買一款名牌鞋,專櫃價格7000元,同樣被鑒定為假貨。

“之前買的要麼送人了,要麼用久了,我告訴對方,這兩樣退款,但對方根本不同意。”楊雲表示。

27日下午,在兩次鑒定後,楊雲選擇報警。“警方説要到戶口所在地報警,我沒見過她,也不知道她在國內住在哪,只知道她支付寶賬號綁定的手機,顯示地在陜西咸陽。”

由於對方是個人經營行為,不同於其他代購在淘寶或京東等開有網店,可以由平臺幫助退貨、退款,對於後期索賠,楊雲很是擔心。

■ 回應

微信並非“交易平臺”

據媒體報道,海外代購的名牌産品,大多是“出國一日遊”的冒牌貨。國外有些大型貿易公司,專門收購中國廠家生産的高倣奢侈品,通關後再將假貨洗白,之後,再以個人代購形式,郵寄或攜帶回國。商品漂洋過海後再回到國內,商品價值飆升,這種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假貨,愈發橫行。

北京匯佳律師事務所律師、北京市消費者協會法律顧問邱寶昌表示,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4條規定:“消費者通過網路交易平臺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服務者要求賠償。網路交易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繫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交易平臺提供者要求賠償。”

對此,微信團隊回應稱,一直以來提供的都是連接服務的能力,大眾所常見的所謂售賣行為和交易,並不是在微信平臺上完成的,而是各個應用借助微信的連接能力實現的擴展,“每個賬號都是獨立的個體”。

同時,用戶有權利選擇自己的微信使用方法,但前提是合法、合規;對於違反相關法律和微信用戶協議的行為,微信會聯合權益人進行堅決打擊。用戶如果在使用微信過程中遇到安全問題,可以通過微信各處的舉報入口進行舉報。

代購者提供的電子小票,自稱是在義大利商場的購物憑證。

■ 焦點

缺乏交易憑證,代購追責難

楊雲的遭遇並非個案。翻看手機,大部分人“朋友圈”裏,都有一些做代購的微信好友,此外還有做代購的公共賬號。據媒體報道,海外代購多為境外採購,因此不僅商品品質沒有保證,一旦産生糾紛,由於缺乏交易憑證,很難追究商家責任,買家應要重視其潛在隱患。

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表示,“微信代購”往往打著“朋友、熟人幫忙”名義進行,代購人也沒有辦理工商登記,許多還是業餘兼職。這種情況下,很難認定代購人就是經營者,出現糾紛後被視為普通民事糾紛的可能性更大,也難以適用新《消法》的規定。

因此,就楊雲來説,她通過“微信代購”購買奢侈品,不能通過《消法》維權。但可以根據她跟代購間訂立的買賣合同,依據《合同法》規定,根據奢侈品包的性質及損失大小,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若代購者售賣奢侈品有欺詐行為的,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損失,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接受服務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同時,代購者若知假售假,還可能觸犯《刑法》規定,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銷售金額在5萬元以上,將會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律師提醒,儘量選擇正規渠道的商家或平臺交易,即使出現問題,也可以追責,盡可能減少損失。而在微信朋友圈交易時,消費者應了解清楚賣家的真實身份資訊,保留相關的聊天記錄,大件物品最好簽訂書面的買賣協議,對違約責任的承擔與糾紛的解決做事先約定。同時保留匯款、支付憑據,索取購物憑證,以便及時維護自身權益。

■ 講述

代購者:專櫃小票同樣容易作假

張敏(化名)從事代購有兩年時間。由於大學學的韓語專業,畢業後,兩個要好的同學都前往南韓留學。

剛開始,她通過同學買化粧品自己用。“時間久了,身邊很多人問我從哪兒買的,也就開始經營代購産品,並從差價中獲取利潤。”張敏説。

客戶從親朋好友,再發展到朋友的朋友,也就出現很多未曾見過的買家,並形成固定的客戶源。“南韓有的化粧品國內沒有專櫃,很多人只能通過代購買。”

發貨流程,通常都是自己接訂單,朋友從商場購貨,再通過EMS郵寄回國。“但很容易被海關扣下,把貨物打回,畢竟這也算是走私。”

在其他代購建議下,張敏和朋友開始找導遊“人肉”帶貨回國。“給導遊一部分錢,這樣省去很多麻煩,時間又快。”

其間,也有人懷疑,“你這是正品嗎?”她一般都直接回答,“都是我朋友在國外代購的,不相信可以去別家買。”

不過,今年以來,張敏的客戶在一定程度地減少,“現在代購太多了,每個人的朋友圈都會有好幾個,真真假假的,很多人根本分不清楚。”

怎麼區分真假貨?張敏建議,可以要求對方出示物流單號,可以查看物流資訊是否直接從國外郵寄。價格上,代購一般都是商場或者機場買的,最多便宜7折,太便宜的肯定是假貨。此外,買回來後也可以去專櫃和真品比對。

“老實説,做微信朋友圈代購,講究的是一個互相信任,必須得找自己相信的朋友。”張敏説,“畢竟現在什麼都可以作假,也有的把真品運到國內再大批量模倣造假;很多人相信票據,但專櫃小票等,作假也很容易。”

本版采寫/新京報記者 左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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