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進一步加強大病保險監管

2016-10-20 09:18:05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保監會:進一步加強大病保險監管---10月19日,保監會副主席黃洪出席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新聞發佈會,介紹保監會近日印發的《保險公司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投標管理暫行辦法》等制度和我國大病保險相關情況。黃洪指出,保監會通過完善制度,加強監管,指導保險業積極參與各地大病保險政策制定、方案設計和業務承辦,不斷提升服務水準,成效明顯。

  10月19日,保監會副主席黃洪出席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新聞發佈會,介紹保監會近日印發的《保險公司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投標管理暫行辦法》等制度和我國大病保險相關情況。

  黃洪表示,隨著大病保險工作進入新的發展階段,保監會將按照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精神要求,進一步加強大病保險監管,確保大病保險在制度層面定好規矩,在招標層面設好底線,在技術層面打好基礎,在執行層面規範運作,促進大病保險承辦工作的規範、有序開展,以更好地發揮大病保險優勢。同時,還將不斷提升承辦能力、改革支付方式、加強過程監管,緊緊圍繞深化醫改這條主線,積極完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為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做出貢獻。

  黃洪表示,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是中國特色醫療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用中國式智慧解決醫改這個世界性難題的重大制度創新。近年來,保監會主動協調政府部門,推動大病保險全面實施,目前已基本實現全覆蓋並保持平穩有序運作。截至2016年9月底,保險業在全國31個省(區、市)承辦大病保險業務,覆蓋9.2億人,佔大病保險總覆蓋人口的87.6%。

  黃洪指出,保監會通過完善制度,加強監管,指導保險業積極參與各地大病保險政策制定、方案設計和業務承辦,不斷提升服務水準,成效明顯。

  一是大幅提高保障水準。今年1-9月,大病保險患者實際報銷比例在基本醫保的基礎上提升了13.85%,個案最高賠付達111.6萬元,有效緩解了“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

  二是減少醫療費用支出。在開展大病保險的同時,保險公司加強對醫療服務行為的管控,2015年保險公司承辦大病保險項目審核發現問題案件43.67萬件,拒付不當醫療費用22.67億元,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醫療費用快速上漲的趨勢。

  三是改善群眾大病就醫體驗。通過加強系統建設和與基本醫保系統進行對接,2016年,保險業承辦的大病保險項目中有414個項目實現了“一站式結算”,80個項目實現異地結算,大病患者享受到快速便捷的結算服務。2015年,30.88萬大病患者轉外就醫,異地結算金額達2.52億元。一些地方的大病患者還享受到了遠端診療、家庭醫生等額外增值服務。

  四是助力醫保制度整合完善。在大病保險的成功示範下,各地陸續出現了“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基本醫保+大病保險+社會救助”等做法。青海、安徽等省試點將基本醫保交由保險公司經辦。在遼寧盤錦等地,經辦工作涵蓋了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及低保和優撫對象救助、工傷補充保險等,實現了與人社、衛生、民政等現有保障體系的無縫對接,發揮了保障的協同效應。

  黃洪表示,為推進大病保險健康運作,切實保護參保群眾合法權益,保監會近日制定了《保險公司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投標管理暫行辦法》《保險公司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服務基本規範(試行)》《保險公司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財務管理暫行辦法》《保險公司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風險調節管理暫行辦法》和《保險公司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市場退出管理暫行辦法》等5項制度,對保險公司參與大病保險的投標管理、服務標準、財務核算、風險調節、市場退出等方面提出明確的規範和要求,進一步完善了大病保險制度體系,成為大病保險運作常態化、規範化和制度化的標誌。每年將大病保險納入專項檢查,對違法違規行為從嚴從重查處,對服務能力薄弱的機構提出整改要求。對現場檢查中發現的惡意競標行為採取取消資質、重罰責任人員等措施,對弄虛作假套取費用、借大病保險業務輸送不正當利益嚴肅處理,將有效維護市場秩序,切實保障大病保險資金安全和參保群眾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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