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紅通人員”付耀波和張清曌被緝捕歸案
10月8日,隨著雲南省首個在“天網”行動中追回的“百名紅通人員”——原雲南雲電同方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張大偉從美國回國投案自首,截至今日,我國今年來已追回“百名紅通人員”17人,“百名紅通人員”已有三分之一(35人)歸案。
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是全面從嚴治黨、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重要組成部分,深得黨心民心。追逃防逃工作成果反映了當前遏制腐敗蔓延勢頭的目標任務沒有變,必須再接再厲,乘勝追擊,決不能讓腐敗分子躲進“避罪天堂”。
記者發現,除了遣返、引渡和異地追訴外,今年追回的“百名紅通人員”主要以勸返和緝捕方式為主。
勸返13人:彰顯政策感召力
勸返是在逃犯發現地國家司法執法機關的配合下,通過發揮法律的震懾力和政策的感召力,促使外逃人員主動回國接受處理的一種措施。
除了上文提及的張大偉外,“百名紅通人員”第63號、原上海倍福來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兼總經理張麗萍也于3月27日結束長達17年的外逃生涯,被成功勸返回國,這是已歸案的“百名紅通人員”中潛逃時間最長的一人。
此外,蔣謙、郭廖武、朱海平、雲健、唐東玫、張麗萍、陳祎娟、儲士林、常徵、巴連孝、周世勤和曾子恒等12人也先後通過勸返的方式被追回。
17人經勸返回國,佔35名到案“百名紅通”的半數,顯示了中央追逃追贓的決心和政策感召力。在追逃追贓的工作實踐中,勸返的程式也不斷規範,我國與加拿大、澳大利亞已經建立了較為規範的勸返程式,與美方的勸返程式也正在磋商建立中。
緝捕4人:各國通力合作
與國內緝捕的方式不同,在國外進行緝捕,通常需要在外交部、公安部和駐外使館的協調配合下,與逃犯發現地國家或地區的司法執法部門通力合作。
6月12日,“百名紅通人員”王雁威被緝捕歸案。
春節前夕,遼寧省追逃辦工作組遠赴遙遠的加勒比海地區,將“百名紅通”39號嫌犯付耀波和41號嫌犯張清曌從聖文森及格瑞那丁抓獲歸案,這也是“天網”行動開展以來首次實現一次性追回兩名“百名紅通”。
今年元旦,“百名紅通”10號嫌犯裴健強逍遙海外的“黃粱美夢”破碎,從幾內亞被抓獲歸案。
國際反腐新秩序逐步建立
9月4日至5日,二十國集團(G20)杭州峰會上。G20各國領導人一致批准通過《二十國集團反腐敗追逃追贓高級原則》、在華設立G20反腐敗追逃追贓研究中心、《二十國集團2017-2018年反腐敗行動計劃》等重要反腐敗成果。
《二十國集團反腐敗追逃追贓高級原則》開創性地提出對外逃腐敗人員和外流腐敗資産“零容忍”、國際反腐敗追逃追贓體系和機制“零漏洞”、各國開展反腐敗追逃追贓合作時“零障礙”的概念。這是在APEC《北京反腐敗宣言》基礎上提出的升級版的“中國主張”,在構建國際反腐敗新格局目標下發出的清脆嘹亮的“中國聲音”。相比于2年前的《宣言》,《高級原則》提出的合作目標、措施和路徑更為明確和具體,在G20框架下講述“中國故事”,影響也更為深遠。我們有理由相信,隨著“零容忍”“零漏洞”“零障礙”從共識變成行動,反腐敗追逃追贓的“天網”將織得更密、收得更緊。
從承諾到行動,從APEC到G20,從《北京反腐敗宣言》到《二十國集團反腐敗追逃追贓高級原則》……中國倡導和引領的國際反腐新秩序正逐漸建立。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不管腐敗分子跑到哪,跑出去多久,都要一追到底。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一定將其追回來繩之以法,5年、10年、20年都要追,尚有一人在逃,追逃追贓就決不停止。
附“百名紅通人員”2016年到案名單(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勸返:
張大偉 10月5日自首
蔣 謙 9月22日自首
郭廖武 7月15日自首
朱海平 7月13日自首
雲 健 7月9日自首
唐東玫 6月22日自首
曾子恒 6月8日自首
周世勤 4月21日自首
巴連孝 4月6日自首
張麗萍 3月27日自首
常 徵 2月18日自首
儲士林 1月30日自首
陳祎娟 1月14日自首
緝捕:
王雁威 6月12日歸案
付耀波 2月6日歸案
張清曌 2月6日歸案
裴健強 1月1日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