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G20峰會上,一個非常值得期待的重大成果是將數字經濟列為峰會的一項重要議題。作為這次會議的主席國,中國首次主持起草了《G20數字經濟發展與合作倡議》,這是第一個具有全球意義的數字經濟合作倡議。各界一致認為,這將為全球經濟注入新動力,從而在世界經濟發展史上寫下濃重的“數字經濟”一筆。
所謂數字經濟?就是基於數字技術的經濟,而數字技術的發展往往與網際網路技術的發展緊密相連,所以數字經濟也被稱作網際網路經濟或網路經濟。數字經濟也可以理解為因為數據資訊可通過網路流動而産生的經濟活動,比如開一家網店,店家和消費者不用實際見面,就能傳遞商品資訊並討價還價。這樣的經濟活動顯然具有便捷優勢。此外,“數字經濟”還包含數字技術與各項實際産業的結合。所以數字經濟的基本特徵是:數字技術被廣泛使用並由此帶來經濟環境和經濟活動的根本改變,現代資訊網路成為經濟活動的重要空間,資訊技術成為優化經濟結構和促進經濟增長的重要驅動力。因此當今世界從農業、工業到醫學,各行各業都在經歷數字技術的改造與轉型升級。包括德國政府近來重點推動的“工業4.0”計劃和中國政府提出的網際網路+行動計劃以及中國製造2015計劃,都強調了要以智慧製造引領工業變革。所以未來的數字經濟,是以數字技術滲透到需求、生産、交換等全部産業環節的經濟活動。
之所以本次峰會高度重視數字經濟,是因為網際網路已全面滲入世界經濟社會發展的方方面面,深刻改變了人們的生産生活方式,帶來了生産力質的飛躍,引發了生産關係重大變革。特別是發展數字經濟意味著必須大力推進商品經濟改革、市場經濟改革,才能有效應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應對人口增長拐點和投資效率降低等一系列發展難題,孕育新的增長模式——數字經濟破繭而出。
實踐已經表明,數字經濟對現有的生産供應鏈體系進行重構,降低了成本,提升了效率,豐富了供給多樣性。網際網路技術使得生産供應鏈上的各個環節資訊溝通成本大大降低,能夠組織全新的生産方式,減少中間冗余環節,提升生産效率。資訊高度透明導致網際網路平臺競爭激烈,各環節供應商努力降低商品價格,保持價格競爭力,同時豐富商品品種,滿足消費者個性化需求。其次發展數字經濟還通過商品價格降低提升消費者實際購買力,極大豐富的供給能夠引導需求,促進消費的增長。第三消費者需求的資訊在數字經濟中快速傳播,有利於吸引資本投入。網際網路正在逐步承擔金融市場的部分功能,引導整個社會的資源分配。消費者需求被發掘帶來的賺錢效應會通過網際網路迅速傳播,大量投資會快速導入,從而大大加快研發進程和産品成熟度。另外,對數字經濟基礎設施、人才、技術的投資能夠成倍放大現有系統效率,降低産品生産和研發的成本。
第四,數字經濟創造新就業機會,培養新勞動技能,提高勞動報酬,網際網路平臺、廠家、商家和服務商形成了有效的相互促進關係,快速發展的同時吸納了大量就業,有效地支撐了“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的落地。
因此發展數字經濟能夠促進就業平穩增加、提高居民收入、平抑物價、增加居民購買力和消費水準,實現可持續的內生增長,改變過去舊的經濟發展模式中,投資主導的傳統模式,形成需求主導的數字經濟發展新模式。因此數字經濟是面向國內消費者需求的供給側改革,能夠創造良性的內生經濟增長新模式。
發展數字經濟除了發達國家已經取得了領先優勢之外,不少發展中國家特別是中國也是數字經濟的先行實踐者和創新領先者。多年來中國積極推動網際網路發展,目前中國網民有7.1億,網際網路普及率達到51.7%。在全球十大網際網路企業中,中國佔四席。2015年,中國的電子商務交易額超過20萬億元。中國的網際網路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推動中國從工業經濟加速向資訊/數字經濟轉型。這一鮮活的事實為全球發展數字經濟提供了可以借鑒的成功例證。
在今年開始的“十三五”新時期,中國還將繼續大力推進資訊/數字經濟全面發展作為發展的重要指標和重要要求。“十三五”期間,中國將大力實施網路強國戰略、國家大數據戰略、“網際網路+”行動計劃等一系列重大戰略和行動,促進數字經濟進一步創新發展。中國還將繼續圍繞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發揮資訊化對全要素生産率的提升作用,培育發展新動力,支撐中國經濟向形態更高級、分工更優化、結構更合理的階段演進。這將為世界經濟復蘇和穩定發展做出中國作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應有的國際責任和巨大貢獻。
這次中國作為今年G20峰會的主席國主持起草的《G20數字經濟發展與合作倡議》,是第一個具有全球意義的數字經濟合作倡議,倡議充分反映了各國不論大小和貧富強弱,一律平等的聯合國憲章原則,反映了發展中國家對本國發展利益的訴求,提出了確保全球數字經濟安全健康可持續發展的正確軌道,體現了中國的大國責任擔當。同時這份文件又充分吸納了各方意見,體現了高度的包容性,兼顧了各個國家和地區不同制度下數字經濟發展現狀和階段特點,體現了以“呵護與服務”的積極思路對待發展中的數字經濟,以保護、鼓勵、規範的態度給數字經濟保駕護航。這就有助於在最大多數國家之間形成共識因此這份文件更加值得期待,它不僅有利於促進數字經濟的發展,而且能夠實實在在促進具體數字經濟項目的落地。所以我們完全有理由相信,這份文件一定能夠為數字經濟的發展提出可以實現的目標與正確的發展方向,給以後更合理、更切合數字經濟本質的制度建設以補充完善的餘地和空間。
(作者係國家資訊化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國家資訊中心專家委員會副主任 寧家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