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推個人賬戶分類管理 同一銀行異地轉賬將不收手續費

2016-10-01 10:42:55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央行推個人賬戶分類管理 同一銀行異地轉賬將不收手續費---央行昨日發佈《通知》規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個人在同一家銀行(以法人為單位)只能開立一個Ⅰ類戶(為銀行結算賬戶,含銀行卡),在同一家支付機構只能開立一個Ⅲ類戶。昨天下發的《通知》規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個人在同一家銀行(以法人為單位,下同)只能開立一個Ⅰ類戶(為銀行結算賬戶,含銀行卡,下同),在同一家支付機構只能開立一個Ⅲ類戶。

  央行昨日發佈《通知》規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個人在同一家銀行(以法人為單位)只能開立一個Ⅰ類戶(為銀行結算賬戶,含銀行卡),在同一家支付機構只能開立一個Ⅲ類戶。此舉主要是有效遏制買賣賬戶和假冒開戶的行為。

  央行將重拳打擊電信網路詐騙。昨天,央行正式發佈《關於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範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文件明確,全面推進個人賬戶分類管理,加強對冒名開戶的懲戒力度。除向本人同行賬戶轉賬外,個人通過自助櫃員機轉賬的,發卡行在受理24小時後辦理資金轉賬。在發卡行受理後24小時內,個人可以向發卡行申請撤銷轉賬。

  一人在一家銀行將只能開一個Ⅰ類戶

  2016年4月1日,《關於改進個人銀行賬戶服務 加強賬戶管理的通知》正式實施,建立了個人銀行賬戶分類管理機制。根據開戶申請人身份資訊核驗方式和風險等級,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分為Ⅰ、Ⅱ、Ⅲ類。其中,Ⅰ類戶為當前個人在銀行櫃面開立、現場核驗身份的賬戶,具有全功能;Ⅱ、Ⅲ類戶為通過銀行櫃面或者網際網路等電子渠道開立的銀行賬戶,具有有限功能,且需要與Ⅰ類戶綁定使用。

  昨天下發的《通知》規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個人在同一家銀行(以法人為單位,下同)只能開立一個Ⅰ類戶(為銀行結算賬戶,含銀行卡,下同),在同一家支付機構只能開立一個Ⅲ類戶。

  央行有關負責人表示,此舉主要是有效遏制買賣賬戶和假冒開戶的行為。同時,鋻於個人在一家銀行只能開立一個Ⅰ類戶,為方便個人異地生産生活需要,《通知》要求銀行對本行行內異地存取現、轉賬等業務,收取異地手續費的,應當自《通知》下發之日起三個月內實現免費,以降低個人支付成本。

  冒名賬戶將在3年內被禁開新賬戶

  為提升不法分子和相關單位、個人的違規成本,《通知》規定,自2017年1月1日起,銀行和支付機構對經設區的市級及以上公安機關認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購買銀行賬戶(含銀行卡,下同)或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組織購買、出租、出借、出售銀行賬戶或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虛構代理關係開立銀行賬戶或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5年內停止其銀行賬戶非櫃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3年內不得為其新開立賬戶。同時,人民銀行還將上述單位和個人資訊移送金融信用資訊基礎數據庫並向社會公佈。

  該項措施將限制違規單位和個人新開賬戶,限制其參與社會經濟活動的便利性,影響其徵信記錄,違規成本大幅增加,將對不法分子和違規單位、個人起到強有力的震懾作用。

  6個月無交易賬戶將暫停非櫃面業務

  《通知》規定,對於涉案賬戶開戶人名下的其他賬戶,銀行和支付機構應當通知開戶人重新核實身份。開戶人未在3日內到銀行櫃面或者向支付機構重新核實身份的,銀行應當對賬戶開戶人名下所有賬戶暫停非櫃面業務,支付機構應當對賬戶開戶人名下所有賬戶暫停業務,重新核實身份後,賬戶使用恢復正常。

  此外,據公安機關反映,不法分子在大量收購賬戶、假冒開戶後,一些賬戶不會馬上啟用,而正常情況下,個人開戶後一般會立即啟用,長期不用賬戶應作為異常情況引起高度關注。因此,《通知》規定對開戶之日起6個月內無交易記錄的賬戶,銀行應當暫停非櫃面業務,支付機構應當暫停所有業務,待單位和個人重新向銀行和支付機構核實身份後,方可恢複業務。

  央行有關負責人特別提醒,在《通知》實施過程中,銀行和支付機構向個人重新核實身份,不會以任何理由要求個人提供密碼、短信驗證碼等敏感資訊,也不會以任何理由要求個人進行轉賬等涉及賬戶資金的操作,個人只需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到銀行櫃面或者按照銀行和支付機構規定流程核實身份即可。

  個人ATM轉賬資金在24小時後到賬

  據公安機關反映,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中近一半受害人是在不法分子的誘騙下,通過自助櫃員機具(ATM,含其他具有存取款功能自助設備)向詐騙賬戶轉賬,而其中又有很大一部分受害人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不法分子引導在自助櫃員機具的英文界面中進行轉賬操作。受害人大多在完成轉賬後的較短時間內會意識到上當受騙,但資金已經轉出,並被不法分子立即轉移。

  針對此種情況,為最大限度阻斷詐騙分子誘導受害人進行資金轉賬和贓款變現,《通知》規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除向本人同行賬戶轉賬外,個人通過自助櫃員機轉賬的,發卡行在受理24小時後辦理資金轉賬,個人在24小時內可以向發卡行申請撤銷轉賬。

  “這一措施是特定階段、特殊情況下採取的針對性措施,有助於將資金阻截在被詐騙分子轉移之前,但的確也會對一些個人正常業務産生影響,並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加大銀行櫃面工作量。對此,我們將充分考慮支付安全性與便捷性的平衡,要求銀行和銀行卡清算機構進一步積極研究提高自助櫃員機轉賬安全性的技術措施,為下一步適時調整相關政策創造條件。”央行有關負責人如此表示。該負責人還提醒,不法分子可能會利用轉賬撤銷實施新的詐騙,請大家收款時務必審慎確認,防止不法分子借機實施詐騙。

  三項措施加強非櫃面轉賬管理

  《通知》要求銀行加強非櫃面轉賬管理,要求支付機構加強支付賬戶轉賬管理,採取了三項管理措施:一是兼顧安全和便利,要求銀行和支付機構與客戶事先約定支付限額和筆數。對非櫃面渠道辦理的非同名賬戶轉賬業務,銀行和支付機構應當與單位和個人就限額和筆數進行事先約定,超過限額和筆數的,銀行賬戶轉賬應當到銀行櫃檯辦理,支付賬戶則不得辦理。單位可以根據自身經營規模、交易特點,個人可以根據自身交易習慣,與銀行和支付機構約定限額和筆數。二是強化安全驗證方式。除向本人同行銀行賬戶轉賬外,銀行為個人辦理非櫃面轉賬業務,單日累計金額超過5萬元的,應當採用數字證書或電子簽名等安全可靠的支付指令驗證方式。三是大額交易提醒。單位、個人銀行賬戶非櫃面轉賬日累計分別超過100萬元、30萬元的,銀行應當進行大額交易提醒,單位和個人確認後方可轉賬,以提醒單位和個人識別潛在交易風險,審慎作出大額資金轉賬決定。(記者 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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