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取消滯納金 將協議約定是否收取違約金(圖)

2016-04-16 11:18:32 來源:新華網 作者:李蕾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央行4月15日發佈新規,對信用卡透支利率實行上限和下限管理,透支利率下限為日利率萬分之五的0 7倍。根據央行的新規,取消信用卡滯納金,對於持卡人違約逾期未還款的行為,發卡機構應與持卡人通過協議約定是否收取違約金,以及相關收取方式和標準。

  ATM機提現限額提至每日一萬元

  對於信用卡預借現金業務,央行的新規中也做了突破。信用卡預借現金業務分為現金提取、現金轉賬和現金充值三種類型。

  對於現金提取業務,央行規定,持卡人通過ATM辦理信用卡現金提取業務的限額,由現行每卡每日累計人民幣2000元提高至人民幣1萬元。對於其他預借現金業務限額,由發卡機構根據經營策略、持卡人風險等級和限額設置需求,與持卡人通過協議自主約定。

  另外一條重要資訊是,根據新規,信用卡持有人允許向本人銀行結算賬戶、本人支付賬戶辦理現金轉賬、現金充值,發卡機構應基於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開展相關業務。

  “新規的一大特點是第三方支付機構可以加入,規定中提到,現金充值是指持卡人將信用卡預借現金額度內資金轉到本人在非銀行支付機構開立的支付賬戶。這不就是時下熱門的第三方支付機構賬戶嗎?比如支付寶等。”融360分析師李永梅表示,此前執行的政策中,對從信用卡賬戶向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機構充值是被嚴令禁止的。

  ■ 分析

  持卡人話語權增大

  我國第一張信用卡誕生於1985年,此後迅速發展。

  不過,央行相關負責人4月15日表示,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快速發展,信用卡市場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有必要從制度上進行改革、引導和規範。一是信用卡産品的核心內容規定過於細緻和固化,不利於信用卡産品和服務的多元化發展,不利於激發信用卡市場活力;二是持卡人對信用卡透支消費、預借現金等服務提出了更加個性化和多樣化需求;三是近年來,持卡人糾紛和信用卡息費爭議時有發生,持卡人權益保障制度急需完善。由此央行出臺了新規。

  另外值得一提的背景是,據多家媒體報道,2015年是七年來信用卡發卡量首次出現負增長。

  這次央行出臺的關於信用卡的新規對於銀行、持卡人、第三方支付機構等,都會帶來影響。

  以後信用卡的不少規矩都是各家銀行説了算,根據客戶情況自主調整,信用卡用戶也可以“貨比三家”。

  李永梅認為,持卡人的地位會更加突出。此前持卡人處於“僅為執行、甚少提及”的弱勢地位,此次新規大大提高了持卡人的話語權。

  此次新規的出發點是“讓市場回歸市場”。今後信用卡行業的龐大地盤爭奪,要看誰的政策能夠“得民心”。

  新規給持卡人增加了安全保障,針對盜刷現象猖獗,還對非本人授權交易的處理,明確了銀行的義務,進一步保護持卡人的資金安全。第三方支付機構能夠在信用卡行業分一杯羹。

  2015年底,招商銀行和交通銀行曾陸續封殺了京東白條,叫停了京東白條的信用卡還款,堵上其信用卡還款通道。李永梅表示,新規之後第三方支付機構將能名正言順與發卡機構合作,分一杯羹,這也會讓信用卡行業更“接地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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