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3日~12月31日,中央第四巡視組對交行黨委開展了專項巡視。在2016年2月1日交行黨委巡視情況反饋會議上,中央第四巡視組組長馬瑞民指出,巡視中,巡視組發現和幹部職工反映了一些問題,其中就包括“集中採購、工程招標制度執行不嚴格,存在廉潔風險,重點業務領域問題多發”。而巡視組對交行提出三點意見建議,也包括“強化廉潔從業風險意識,加強對集中採購和工程項目領域廉潔風險管控,斬斷重點領域利益輸送鏈條。完善內控機制建設,規範行銷費用的使用,緊盯重點人、重點崗位,防止以權謀私、以貸謀私問題發生。”
在2015年第三輪專項巡視中,中央巡視組對31家單位黨組織進行了專項巡視,該輪專項巡視的“重頭戲”之一就是14家中管金融企業。該輪巡視結束後,中央巡視組也實現了對中管金融企業的巡視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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