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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開倒賣增值稅發票
鄭某雄犯罪團夥在提領黃金貨物並領取增值稅專用發票後,採取票貨分離的方式,一方面在深圳將黃金貨物無票銷售給他人,另一方面將增值稅專用發票非法出售給他人牟利。
“嫌疑人之所以選擇黃金交易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因為黃金有量小且價值大的特點”。陳剛説,嫌疑人會將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按照票面金額3%到11%的價格銷售。該犯罪團夥將購得的黃金在深圳水貝國際珠寶交易中心進行無票銷售。一般會將黃金銷售給市場內的打金店及個人等不需要發票的業主。
陳剛説,偵查初期通過最開始的領票人的線索核實到的嫌疑人只有3個人,在經過一個多月的跟蹤及調查工作後,專案組逐漸摸清了團夥的組織架構和犯罪事實,“在這個基礎上,專案組準備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