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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控風險銀行斬斷民營擔保公司資金源
“為防控風險,2015年銀行全面清理和一些民營擔保公司的合作。”1月15日,一家大型商業銀行相關人士告訴長江商報記者。“2014年以來,我們銀行和民營擔保公司合作減少70%,凡是之前出現過一次問題或者是與其他銀行出現過一次擔保問題的公司,我們全部都壓縮退出了,更多只選擇和國營擔保公司合作。”
事實上,2012年年初發生的北京中擔投資信用擔保有限公司卷款跑路事件,就使得多家銀行對民營擔保公司警惕加深。
上述銀行人士表示,民營擔保公司容易和民營企業相互“勾結”,將本不符合貸款條件或可貸額度不夠的企業信用程度做大,從銀行方“套取”更大的額度,然後再進行利益分成。
銀行人士的擔憂並非“空穴來風”,長江商報記者查詢的上述大型擔保公司法院判決書中便有疑似這類情況。
一家農牧公司被上述大型擔保公司告上法庭,令其償還到期後擔保公司代償的400萬元貸款及55734元利息。該農牧公司辯稱,其不僅向該擔保公司支付了8萬元的擔保費用,而且還支付了60萬元保證金,實際到手的本金僅340萬元,故而上述擔保公司實際代償的本金應是340萬元及利息44933.53元。
不過,因被告方並無證據證明其實際到手的本金為340萬元,法院最終判決被告支付給擔保公司4055734元。
橫亙在銀行和擔保公司之間的不信任,還與頻頻出現的“過橋貸款”灰色操作模式有關。
在李林所在的擔保公司客戶中,有一位做衛浴産品代理的女老闆,旗下所擁有的房産和庫存經考察僅能向銀行借貸500萬元,但為爭取到該客戶,公司為其提供擔保從銀行貸款700萬元,而後,又因客戶從其他銀行借的300萬元到期,擔保公司追加了300萬“過橋貸款”給該客戶償還銀行借款,累計為其融資擔保達1000萬元。
“眼看自己還不上錢,企業老闆就跑了,這成了公司最大一筆壞賬,等我們報案時,發現她還將房産和庫存抵押給其他公司。”李林稱,企業主反覆抵押“騙貸”、“補窟窿”,擔保公司為賺取擔保費等幫其“過橋”延續銀行授信,儼然成了行業亂象。
“目前除了本地銀行,已經基本沒有大型國有或商業銀行再跟民營擔保公司合作。”一家知名擔保公司湖北分公司負責人告訴長江商報記者,“銀行的信貸如果更偏緊的話,擔保企業更難再生存下去。”
眾多擔保行業人士稱,民營擔保行業依賴銀行生存,銀行資金源為擔保公司最為穩定、安全的渠道。一旦銀行中止與擔保公司合作,就意味著擔保公司要麼不能再做大額度的企業貸款擔保業務,要麼只能從民間去找錢,“找錢成本很高。”
“銀行沒有授信額度的話,擔保就無法開展業務。”上述知名擔保公司湖北分公司負責人表示,“而且目前經濟下滑情況下,銀行信貸進一步收緊。”
李林告訴長江商報記者,目前在民間融資的年利息在15%以上,短期借貸的利息更高,月息達到5-6%,“企業自有資金和凈利潤根本達不到這個增速,會越陷越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