艱難維權
交涉3天追回43萬
受害者:簽承諾書是迫不得已,欲討回其餘虧損的錢
不到4個月虧了近70萬元,吳女士感覺一下子陷入了深淵。後來通過相關法規學習,她發認識到盈動力有不少違規的地方。從去年9月開始,她從北京大宗商品交易所拿到了一張《關於嚴謹會員單位開展交易指導等業務的通知》。
“拿著那份寫有13個條文的通知,我一條條對照,盈動力上海分公司竟然有8條違規。”吳女士説,她曆盡艱辛,在與盈動力上海分公司簽了一份《承諾書》後,後者分三次退還她43萬元。
到去年11月23日前,43萬元進入吳女士的賬戶。
在承諾中,吳女士認可自己跟盈動力不存在爭議,上述款項的支付不代表盈動力存在任何違規違法犯罪行為,並放棄追究盈動力責任的權力。吳女士還承諾對盈動力的不利言論負有保密義務,一旦違背將返還43萬元,並支付雙倍違約金。
吳女士告訴記者,這份《承諾書》是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簽的,並不能反映她的真實意願:“這筆錢是我在天安大廈盈動力上海分公司辦公地點談了三天才談下來的,當時我母親正住院,生命垂危,急需用錢,我本人也身心疲憊,身體狀況極差,處於嚴重抑鬱。在這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我只得暫時答應。現在仍然面臨26萬元的虧損。9月23日,我明確對該公司領導説:不管採用何種方式,我要把虧損的餘額要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