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州陽信一男子酒後滋事 打砸東西辱罵民警被拘留

稿源時間:2016-04-26 08:30:08  文章來源:中國網山東  作者:亓慶輝 謝璐璐 責任編輯:劉先秀liuxianxiu
【摘要】【濱州新聞】日前,濱州陽信轄區一男子酒後滋事,完全失去控制,用磚頭打砸東西,隨後又與出警的派出所民警抓撓起來,真是酒後醜態百出。

  中國網山東濱州4月26日訊 (實習記者 亓慶輝 通訊員 謝璐璐 張曉曉)日前,濱州陽信轄區一男子酒後滋事,完全失去控制,用磚頭打砸東西,隨後又與出警的派出所民警抓撓起來,真是酒後醜態百出......

  4月1日21時30分許,陽信縣公安局洋湖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家中玻璃被砸。值班民警出警,在現場看到一男子已經喝的大醉,大吵大罵,情緒十分激動,不受控制。民警及時找到報警人史女士詢問情況。經過現場了解,喝醉酒的男子姓楊,是報警人史某的侄子,當天晚上楊某酒後到嬸子史女士家中,説要找自己的媳婦,但是其媳婦並未在嬸子史女士家中。隨後,楊某用磚頭將其嬸子史某家中的窗戶玻璃和紗窗損毀。

  民警現場出警過程中,楊某用手打民警手中的錄影機、抓民警的衣服領子、對民警進行辱罵、毆打。民警依法傳喚楊某接受詢問時,其父親、叔叔二人開始抓撓民警的手、對民警進行推搡,阻礙民警依法執行職務。

  楊某打砸玻璃的行為,屬於故意損毀財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給予行政拘留八日,並處行政罰款五百元的罰款;楊某毆打辱罵處警民警,屬於阻礙執行職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之相關規定,處以行政拘留八日,並處五百元的罰款處罰,兩項行為合併執行。楊某其父親、叔叔二人的行為也屬於阻礙執行職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之相關規定,分別處以二百元處罰。

  近日,陽信縣公安局洋湖派出所依法將違法人員楊某送到拘留所執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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