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要求各地各中小學專項治理校園欺淩
今年4月28日,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向各地印發《關於開展校園欺淩專項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學校針對發生在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路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淩進行專項治理。
此次專項治理覆蓋全國中小學校,包括中等職業學校,將分為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4月~7月,主要是各校開展治理;第二階段為9月~12月,主要是開展專項督查。
專項治理期間仍發生校園欺淩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將予以通報、追責問責並督促整改。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將根據各地治理情況,組織督查組對各地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實地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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