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超採威脅“水安全”
地下水遭受污染,或産生嚴重的“水安全”問題。
根據此前國土資源部的統計數據,目前全國657個城市中,有400多個以地下水為飲用水源。全國範圍內,有近70%的人口飲用地下水。那麼高達八成的地下水污染監測結果,會影響居民飲用水的安全嗎?
“一般來説,城市內多采用深層地下水作為飲用水源,深層地下水不易遭受污染。”馬軍説,“但還有很多農村地區居民飲用淺層地下水,污染將主要對他們帶來影響。”
值得一提的,除污染問題外,超採也是我國保障“水安全”的一大威脅。
《月報》數據顯示,2016年1月,全國主要平原區地下水儲存量比去年同期減少82.4億立方米,單黃淮海平原就減少了49.2億立方米,其中又以河北地區地下水儲存量減少為首:一年間,河北地區減少了22.1億立方米的地下水。
馬軍表示,“針對地下水的治理,其花費更甚于治理地表水,地下水污染問題相對複雜,而地下水的超採,還會帶來地縫、塌陷等次生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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