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化粧品汞中毒 揭購買化粧品時注意事項(組圖)

2016-03-18 20:52:12 來源:中國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市民張女士在京東商城的第三方專營店買了“松竹脫麗露美白祛斑五件套”,使用後被確診為汞中毒、腎病綜合徵和低蛋白血症。經鑒定,五件套中的“松竹”牌晚霜汞超標74731倍。怎樣才能挑選到合格的化粧品呢?

網購化粧品汞中毒 揭購買化粧品時注意事項(組圖)

網購化粧品汞中毒 揭購買化粧品時注意事項(網路圖)

  網購化粧品汞中毒超標7473.1倍  起訴平臺和第三方賣家 索賠16.8萬元

  張女士所購松竹脫麗露的賣家是“雨滋專營店”。它是長沙雨滋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在京東商城開設的第三方網店。據了解,長沙雨滋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是松竹脫麗露的代理銷售商。

  數次就醫、兩次入院,張女士身體受到傷害,經濟上受到損失。張女士找到京東商城和雨滋公司,就醫療費用、誤工費等協商賠償事宜。“第一個找的是京東的客服,隨後又找了雨滋公司。但答應的賠償金額太少,連誤工費都賠不了。”張女士的家人接受記者採訪時説。

  協商未果,張女士將京東商城和雨滋公司訴至通州法院,請求法院判令兩被告連帶賠償醫療費31465.08元、誤工費11277.32元、交通費2000 元、住院期間伙食費2100元(住院共21元,每天100元)、營養費10000元、護理費5793元、公證費1140元、精神損害賠償金100000 元、鑒定費5000元,以上共計168775.4元。

  在張女士看來,法律規定産品銷售者因産品品質問題造成他人人身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所以雨滋公司作為化粧品的代理銷售商理應承擔責任;京東商城係“松節脫麗露美白祛斑五件套”商品的銷售平臺,其在經營的商城網頁上對所售美粧商品作了100%正品保證的宣傳,也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電商辯解檢驗過銷售商資質別人用了沒問題

  面對張女士的訴訟,京東商城辯稱:該公司僅提供網路平臺服務,既非産品銷售者,也非産品生産者,並非買賣合同的相對方。並且,京東商城已經盡到了法定義務,確保了入駐商家的合法性,不應承擔連帶責任。

  京東商城還認為,張女士的病理症狀與“松節脫麗露美白祛斑五件套”沒有因果關係。首先,該美白産品是經檢驗合格的産品。其次,張女士使用該美白産品期間可能攝入其他含貢物質導致其汞中毒。再者,張女士並非是唯一通過京東商城平臺從雨滋公司處購買並使用該化粧品的消費者,但別人用了之後都沒出現問題。

  京東商城提交了與長沙雨滋公司簽訂的協議。雙方約定,雨滋店舖內商品,均以其自身名義進行商品資訊上傳、展示、諮詢答覆、商品銷售等;其銷售及服務出現爭議、糾紛,國家機關機構調查時,由其以銷售者身份處理。京東不參與店舖經營,也不直接介入雨滋公司與其他人的糾紛。京東公司還提出,其作為網際網路平臺提供者,已經檢驗了雨滋公司的資質。

  雨滋公司辯稱,張女士沒有證據證明是該公司所售出的化粧品導致其汞中毒。雨滋公司還認為,他們並非上述美白化粧品的唯一銷售者,張女士完全可能是在淘寶或其他網站上或者是實體店買到涉案化粧品。

              熱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