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據網路
“全面兩孩”政策有望于2016年元旦施行,在新政實行的同時,一紙伴隨了30個光陰的證件也或將退出歷史舞臺——《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此次《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表示將刪除獨生子女獎勵。
對此濟南計生系統有關人士解讀,雖然目前山東的細則還沒出臺,但新政出臺後出生的孩子,父母即使決意不再要二胎,也有可能不會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也可能不再享受獨生子女14歲之前每月補助10元的福利待遇。因政策還不明朗,所以孩子2016年1月1日之前出生、還沒辦證的父母最好別再犯拖延症,抓緊把獨子證辦了。
別誤讀 之前享受獎勵的新政下發後可繼續
此次修正案修改了與全面兩孩政策不協調的獎勵措施,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聽聞這一政策後,今年50多歲的王先生表示,“當時響應國家只要一個孩子的政策,我現在只有一個孩子。年齡大了,也生不了二孩了,如果現在取消了我們享受的獨生子女獎勵,豈不是對我們很不公平?”
對此濟南市計生系統相關人士表示,不要誤讀了“刪除獨生子女獎勵”的規定。此次修正案明確了“老人老辦法”的原則,法律修改前按照規定應當享受獎勵扶助的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獨生子女父母和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父母,可繼續享受獎勵扶助。也就是説,全面兩孩政策正式實施後,之前享受獨生子女獎勵扶助政策的三類人,擬可繼續享受獎勵扶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