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簡單加工資 重在優化工資結構
據人社部門強調,這次完善工資制度,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同步推進,重在優化工資結構,緩解基本工資佔比過小、津貼補貼佔比過大的突出矛盾,不是簡單的加工資。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實施情況的專題調研顯示,2006年以來,全國公務員基本工資標準一直未作調整,公務員工資與社會平均工資的比例呈下降趨勢。調研數據顯示,“基本工資佔公務員收入比重僅為三分之一左右,津補貼佔比過大,而津補貼標準取決於地方財政狀況。”
“2006年工資制度改革以來,基本工資沒有調整標準,在工資中的比重持續下降,形成了不盡合理的工資結構,這不利於充分發揮基本工資的作用,不利於加強中央對工資分配關係的調控。” 在1月23日舉行的2014年第四季度新聞發佈會上,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透露指出,這次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將通過調整基本工資標準,並將部分津貼補貼或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適當提高基本工資的比重。
李忠強調,在完善工資制度的同時,凍結規範津貼補貼工資增長,各地各部門不得自行提高津貼補貼水準和調整津貼補貼標準,要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改革性補貼政策和考核獎勵政策。今後要通過建立基本工資標準的正常調整機制等措施,逐步實現基本工資在工資中佔主體。
在專家看來,合理的工資結構應該是基本工資佔主體、其他工資項目為補充。隨著本輪工資制度的調整,“基本工資低、津貼補貼高”的不合理工資結構將得到優化,而這也有助於平息公眾對公務員福利待遇高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