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版“新國十條”鼓勵商業保險參與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支援省屬企業和符合條件的其他企業建立企業年金,爭取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等。推動發展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支援保險機構開展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
保險業與健康服務業深度融合同樣獲得鼓勵。山東版“新國十條”表示,鼓勵商業保險機構發展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的商業健康保險,創新商業性長期護理保險、殘疾人康復醫療保險以及與健康管理相關的健康保險産品。
山東版“新國十條”將保險在支援“三農”“小微”企業方面的作用,提到更高的定位上。未來,山東小麥、玉米、棉花等作物的保險覆蓋率要達到種植面積的90%以上;加快發展森林保險,擴大公益林保險覆蓋面,儘快啟動商品林保險,逐步擴大地方特色農産品保險覆蓋範圍。像農産品目標價格保險、天氣指數保險、農産品品質責任保險收益保險等新興保險服務,未來會陸續出現在山東。
和各地零星的貸款保證保險試點不同,山東版“新國十條”本次特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與保險機構按照一定比例共同承擔貸款本金損失風險,創新試點風險分擔機制,以往保險公司通常承擔全部本金損失風險。
針對保險市場“理賠難”、欺詐誤導、虛假承保理賠等失信行為,山東版“新國十條”亦提出探索,建立保險業與醫療、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車船稅等各類資訊的共用機制,將保險信用資訊納入山東統一徵信體系建設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