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山西兩名女官員被“雙開”,通報結果顯示,兩人除涉及“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等問題外,還被指“與他人通姦”。這一措辭雖然已多次出現在中紀委的官方通報中,但涉及的均為男性官員,這是中紀委首次對女官員這樣表述。
近半年來,“通姦”逆襲“包養情婦”、“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等常用表述,成為官員落馬高頻詞。據統計,自今年6月5日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原副總經理戴春寧的違紀情況通報中出現“與他人通姦”的措辭以來,至少有31名落馬官員因涉嫌“通姦”被中央紀委通報。而今年之前,“通姦”一詞還極少被官方採用。
“通姦”在我國法律上並不是犯罪,卻為何導致官員頻頻“下課”?中紀委官網發文進行解讀,雖然法律沒對“與他人通姦”的行為進行規範,但黨內規定有懲戒措施。因此,違紀官員通報採用“與他人通姦”這一措辭,表明黨紀嚴於國法。
在當代社會,性自由、性開放等西方思想對許多國人産生了深刻影響,公眾對性關係的態度逐漸寬容,“通姦”不是犯罪,但挑戰了道德底線。想當年克林頓與萊溫斯基的桃色事件引起軒然大波,成為總統被彈劾的導火索。在相對傳統的中國,通姦行為更被認為是違反社會公序良俗、敗壞社會道德的可恥行為。
再者,有些事情,普通老百姓可以做,黨員幹部就不行。對公民來講,法不禁止即合理,只要法律不明文禁止的就可以做,但對黨員幹部來講,法不允許即禁止,法律沒有規定你能做,你就不能做。通姦行為,對老百姓來説尚且不光彩,對黨員幹部來説就更不可取。這是黨員幹部作風腐化的表現,嚴重損害黨和政府的公信力,影響社會風氣。
官員通姦,不僅違反黨紀,往往還涉及權力尋租、錢權交易。這種逾越道德的行為,不過是各取所需,是一場赤裸裸的交換。其目的雙方都心知肚明,一方以犧牲肉體換來金錢、地位,縮短人生奮鬥的歷程,另一方用權力換取各種刺激。2012年有學者發佈統計報告,在被查處的貪官中,95%都有情婦,腐敗的領導幹部中60%以上與“包二奶”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