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錄取方式的改革
改進春季高考志願填報和錄取方式。為提高志願錄取滿足率,春季高考實行在專業類別內平行志願錄取模式。
藝術類別除美術外,省內沒有統考計劃。調整藝術類提前批次志願填報和錄取方式。藝術類提前批取得兩個以上專業合格證的考生可以填報兩個順序志願,增加考生的錄取機會。
取消藝體特長生加分,省屬高等學校不再招收專科層次優秀運動員。
完善高職院校註冊入學招生辦法。註冊入學試點院校範圍擴大到所有招生錄取有缺額的高職院校。為保證高校教學品質,根據2015年生源計劃設定考生註冊入學最低分數線。
四、進一步規範高考加(降)分政策
嚴格控制高考加(降)分項目,合理設置加分分值,取消部分加分(降)項目,加強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嚴格認定程式,做好公開公示,強化監督管理。按照國家教育部部署,具體加(降)分調整內容報教育部備案後另文公佈。
五、進一步規範高校招生和辦學行為
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各高校要嚴格招生計劃管理,嚴禁無計劃或擅自突破計劃規模招生,嚴禁擅自招收任何形式的預科生,嚴禁通過混淆學歷教育與非學歷教育的方式進行欺詐招生,嚴禁違規收取與招生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各高校要按規定編制和發佈招生章程,規範考試招生宣傳,不準對學生做出不符合國家政策的招生承諾,各高校要按照要求規範制定招生章程,經山東省教育廳審核確認後,嚴格認真履行,不得擅自更改。
值班編輯 闞金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