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在村鎮垃圾轉運設施方面,山東省將建立“戶集、村收、鎮運、縣處理”的村鎮垃圾收運體系,積極推動城市環衛服務向村鎮延伸。“原則上要求每個鄉鎮要建設一個以上垃圾轉机站(場),每個村莊要因地制宜建設若干垃圾收集點;距縣(市)現有垃圾處理場超過20公里的鄉鎮,可依據規劃合理選址建設新的垃圾處理場。”
據悉,在村鎮污水處理設施方面,山東省按照“城邊接管、就近聯建、鼓勵獨建”的原則,對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進行合理佈局。
耿慶海告訴記者,這種佈局合理處在於主要在於它分為三種類型。“一種是對於那些靠近城市周邊和工業園區的建制鎮,可以將污水納入城市污水處理廠或者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處理,就近處理;二是遠離城區的建制鎮,在滿足環保要求的前提下,根據實際條件採用“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的建設模式;三是對新型農村社區,配套建設了一批簡易實用的小型污水處理設施。”
初審編輯 闞金劍
責任編輯 王顯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