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10-30 15:32:30
關於首屆四川文化企業十強品牌評選表彰活動的通知
各相關文化企業、各文化創意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推進文化體制機制創新,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認真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發14號“關於加快推進文化産業發展的意見”,促進文化創意和服務蓬勃發展,創造出更多的文化品牌企業,為表彰他們對四川文化産業大發展和文化創意服務中做出貢獻。定於2014年10至12月在我省開展首屆四川文化企業十強品牌評選表彰活動,現將活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四川省文化品牌發展促進會
四川省創意産業協會
四川省服務業促進會
四川天府文化産業發展促進中心
成都高新區企業聯合會
承辦單位:四川青年文化促進中心
四川德通天下廣告傳媒有限公司
學術支援:中國文化藝術發展促進會
四川大學文化産業研究中心
四川文化發展研究中心
媒體支援:中央電視臺新聞頻道、中國網、《中國文化報》、四川電視臺新聞頻道、四川人民廣播電臺經濟頻率、《讀者報》、《企業家日報》、四川新聞網、《文化品牌》、《經營管理者》雜誌。
二、表彰項目:
1、四川文化企業(綜合實力)10強品牌
2、四川創新型文化企業10強
3、四川文化企業10大領軍人物
4、四川文化企業10佳品牌
5、四川最具成長性文化企業品牌
三、參評範圍
1.凡在四川省轄區內註冊的文化及其相關産業(不包括行政性公司、半事業型單位和各類資産經營公司),擁有自主智慧財産權和註冊商標,包括影視(演藝)娛樂、印刷出版(數字)發行、動漫遊戲,創意設計、視聽新媒體、文化藝術培訓機構等,2013年度實現銷售收入(營業收入)1000萬元以上(含1000萬元),或利潤100萬以上(含100萬)的企業均可申報。
2.總部在省外的在川企業,亦可申報參與評選。
3.屬於集團公司絕對控股的子公司或相對控股的子公司,若母公司不申報,其子公司也可申報。對其他符合條件,統計數據又具有公信力的企業也可申報。
四、申報條件
(一)四川文化企業(綜合實力)十強品牌
2013度年實現銷售收入(營業收入)1億元以上(含1億元)或利潤3000萬(含3000萬)的企業可申報“四川文化企業(綜合實力)10強”。
(二)四川文化企業十大領軍人物
具有崇高的價值追求、出類拔萃的素養、卓越的領導才能,在複雜的環境中取得巨大成就,具有一定行業權威,享有一定聲譽和社會影響力的企業領導每人平均可參加“四川文化企業10大領軍人物”評選。
(三)四川文化企業十佳品牌
能在創品牌時不斷地創造時尚,培育文化,不斷從低附加值轉向高附加值升級,向産品開發優勢、産品品質優勢、文化創新優勢的高層次轉變,並在此過程中獲得良好品牌效益的文化企業均可參加“四川文化企業10佳品牌”評選。
(四)四川創新型文化企業十強
新興業態分為動漫遊戲、創意設計、數字出版、視聽新媒體四個大類,綜合考慮企業營業收入、利潤,再結合企業近幾年的融資情況(吸引的投資VC、PE等)進行評判。
(五)四川最具成長性文化企業品牌
依據“企業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和年均利潤增長率”,結合“吸引投資規模”等指標進行綜合評判。
五、評選方法和程式
1、報名:採用企業自願申報和政府主管部門、行業協會、在川商會、市(州)企聯、促進會等推薦相結合的方式,每個企業根據自身企業類型和條件,選擇申報項目。
2、“綜合實力十強”與“新興業態十強”按照國際通行的排序規則進行。
3、其餘項目評選由網路投票與專家測評兩部分完成:網路投票佔總分的30%;省級相關部門領導和專家共同組成的評選委員會綜合審評佔總分70%。
六、時間安排
1、企業申報自2014年10月—11月底。
2、各類網站投票方式截止到2014年12月1日—10日。
3、2014年12月20日揭曉各項名次並舉行頒獎儀式。
七、活動要求
申報企業要認真組織,所有填報欄目一定要填全,資料要仔細核對,保證名稱及數據的準確性,如有意隱瞞,一經發現屬實做假,即取消其參報資格。
八、組織工作
由主辦單位共同組成組委會,特邀行業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確保活動評定公開、公平、公正,確保活動對行業內具有權威、激勵和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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