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遂寧市大英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被告人李某某等9人惡勢力集團犯罪一案提起公訴。該案係由遂寧市審理的首例涉惡集團犯罪案件。
5月19日,大英縣公安局以李某、喻某等9人惡勢力集團涉嫌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敲詐勒索罪移送大英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在審查14天之後,大英縣人民檢察院向同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20年6月17日,該案在大英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大英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某等9名被告人在2016年至2019年間,經常糾集在遂寧、綿陽等地實施非法拘禁、敲詐勒索、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被告人李某某等人成立“地下”收賬隊,插手民間經濟糾紛,採用暴力、威脅、滋擾、糾纏、哄鬧、非法拘禁等手段非法收債,並按債務的20%收取費用,牟取非法利益。
其行為分別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二百七十四條、第二百九十二條、第二百九十三條,大英縣人民檢察院以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訴,請求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根據被告人犯罪的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6月26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該犯罪集團首要分子李某某一人犯數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其餘8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3年9個月到6個月不等刑期,對9名被告人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該案也是大英縣人民檢察院在辦理黑惡犯罪案件中所用審查起訴時間最短、庭審效果最好的案件。
在辦理該案過程中,大英檢察採取了三舉措確保案件質效。
提前介入確保偵查品質。該案係大英縣人民檢察院在辦理翟某、唐某、李某等7人尋釁滋事案件時,發現本案李某、俞某等人涉嫌惡勢力集團犯罪這一線索,並移交給公安機關。在偵查階段派檢察人員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避免程式回轉,提高訴訟效率的同時還確保了案件品質。
釋明法理促成認罪認罰。在審查起訴階段,檢察官對每一名涉案人員詳細闡明認罪認罰的法律後果、量刑的依據及從寬幅度,本案的9名涉案人員均表示認罪認罰,積極爭取從寬處理。在庭審過程中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均無異議,並接受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
遠端開庭提升庭審效率。因本案的被告人分別羈押在不同的看守所,開庭又正處疫情期間,經過多方溝通和協調,本案採用分設多個庭審區域遠端開庭,取得了良好的庭審效果。(大英縣人民檢察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