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出臺六大舉措 支援中小企業共渡難關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0-02-18 16:08:10 編輯:魏巍
近日,洪雅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洪雅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支援中小企業共渡難關措施的通知》。
《通知》要求,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決打贏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積極發揮中小企業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支援中小企業渡過難關。
支援對象有哪些?
受到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生産經營遇到困難的註冊地在洪雅的中小企業,包括縣級重點培育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參與生活物資保供的商場、超市等縣內限額以上商貿流通企業和重點培育企業。
省、市級有哪些支援政策?
省政府辦公廳《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緩解中小企業生産經營困難的政策措施》(川辦發〔2020〕10 號)、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眉山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支援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的二十條措施的通知》(眉府辦發〔2020〕5號)等上級相關政策措施,嚴格執行、不打折扣。
洪雅縣的具體支援措施有哪些?
補貼物流費用
在疫情防控期間,對參與生活物資保供的商場、超市、連鎖便利店、批發市場等縣內商貿流通企業,縣財政給予 30%的物流費用補貼。
補貼及減免租金
疫情期間,承租國有資産類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和個體經營者,減免 3 個月租金。
鼓勵大型商務樓宇、商場、市場運營方對中小租戶適度減免疫情期間的租金。
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限額以上餐飲住宿、文化娛樂等生活性服務業企業及限額以下培育企業,由縣財政給予 1-3 個月的租金補貼。
補貼電費
參與生活物資保供的商貿流通和防疫藥品、醫療設備、物資器材等疫情防控生産相關的中小企業,縣財政按銷售目錄電價的 30%給予電費補貼。
疫情期間落實防控措施後正常生産和恢復生産的重點工業企業根據用電量,給予 20%電費補貼。
降低融資成本
對洪雅縣被納入全國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的企業,符合規定用途的資金需求,由相關商業銀行使用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給予支援,貸款利率最高不超過 3.15%,在中央財政對企業按實際貸款利率貼息 50%的基礎上,由縣財政再給予貸款實際利率 30%的貼息。
融資擔保公司疫情期間為困難企業提供擔保服務的,擔保費率不高於 1.8%。縣財政對困難企業給予 0.5 個百分點的擔保費用補貼。
對受疫情影響出現暫時困難但發展前景較好的中小企業,縣財政給予不超過貸款合同約定時的市場報價利率(LPR)50%的貸款貼息。金融機構在疫情防控期間為中小企業提供低於當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續貸造成貸款損失的,由縣財政按實際損失額給予 20%損失分擔。
加強金融服務
在用活用好 1.5 億元的縣工業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融資額度快用快貸的基礎上,縣財政新投入 500 萬元注入縣工業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用於幫助發展前景較好的中小企業融資。
縣財政安排 1000 萬元設立企業應急週轉專項資金,重點支援部分中小企業貸款到期後不具備展期條件或無法直接向銀行機構申請貸款而急需應急週轉資金用於臨時週轉。
加大財政支援
支援疫情防控物資生産企業開展擴能技術改造,支援具備條件的企業轉型生産防疫物資和設備,符合條件的,在省、市給予設備投資額 70%補助的基礎上,縣級工業發展資金再給予設備投資額 10%的補助。
對經驗收合格並於 2020 年 2 月 25 日前復工開工的企業、項目,由縣財政給予一次性防疫資金補助,主要用於防疫防控支出。對 2020 年 2 月 9 日(含當天)前復工開工的省、市重點項目分別給予 10 萬元、8 萬元補助;2020 年 2 月 10 日—15 日復工開工的省、市重點項目分別給予 8 萬元、5 萬元補助。縣重點項目、企業 2020 年 2 月 25 日前復工復産的,縣防疫指揮部給予一次性 1 萬元左右的防疫物資。(洪雅縣人民政府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