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市場監管局正式啟動“春雷行動2020”暨智慧財産權保護執法行動

時間:2020-01-08 15:59:14 來源:中國網 編輯:魏巍
       各位小夥伴注意!“春雷行動2020”暨智慧財産權保護執法行動于2019年12月16日起正式啟動啦!這次行動有哪些內容呢?“智慧財産權保護”“食品經營安全”“藥品安全放心”“價格減負惠民”......每樣都是你最關心的!趕緊來看看!
 
     此次“春雷行動”的主題是“重拳出擊治亂象,凝心聚力護民生”,為期100天,持續至2020年3月31日。眉山市市場監管局將按照省市場監管局的統一部署,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智慧財産權保護”“食品經營安全”“藥品安全放心”“價格減負惠民”4個執法子行動。同時結合眉山實際情況,確定1—2個重點整治內容。
 
 
       該行動旨在進一步發揮市場監管部門在創新社會治理、優化營商環境和守護民生安全等方面的主力軍作用。
 
       市市場監管局黨組書記、局長王世林指出,此次“春雷行動”,就是要立足市場監管本職,堅持執法為民理念,切實維護元旦春節和“兩會”期間市場秩序。注重從群眾關切出發,聚焦民生領域熱點亂象,敢於亮劍,重拳出擊,堅決查處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案件,著力解決群眾的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那麼各個行動將有哪些具體動作?

       一、智慧財産權保護執法行動
 
       查處涉外智慧財産權案件,加大對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和重點場所的監管力度,嚴厲打擊侵犯涉外智慧財産權的違法行為。開展涉農領域商標侵權違法行為治理,以農村和城鄉結合部市場為重點監管區域,嚴厲查處各類商標侵權行為;開展酒類商標專用權保護行動,以知名白酒企業商標專用權保護為重點,加強與相關企業的溝通銜接,採取線上線下相結合,嚴厲查處侵犯酒類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
 
       整治專利領域違法亂象,開展展會智慧財産權執法保護,嚴厲打擊假冒專利、專利虛假宣傳、專利標注不規範等誤導消費者的違法行為,特別加大打擊電商領域專利侵權工作力度。同時,面向社會各界廣泛徵集違法專利代理線索,嚴查專利代理領域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市場混淆、侵犯商業秘密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結合“兩節”期間熱銷商品,重點查處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標識,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繫的市場混淆行為。
 
       二、食品經營安全執法行動
 
       對豆芽菜、烏雞、烏魚等問題突出的農産品進行重點治理。開展專項監督抽檢,嚴查重處豆芽菜生産經營中非法添加喹諾酮類藥物、4-氯苯氧乙酸鈉和6-芐基腺嘌呤等禁用物質,對烏雞、烏魚非法使用禁用磺胺類、氟喹諾酮類等獸藥的行為予以嚴厲打擊;對學校食堂突出問題發動春季攻勢,嚴查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不履行管理責任問題,整治使用超過保質期的原材料,以及不落實進貨查驗、環境衛生、設施設備、清洗消毒、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食品安全培訓考核制度等問題。
 

       對校園周邊、城鄉結合部突出問題進行專項整治,對農貿市場、小經營店經營散裝白酒開展清理整頓,統一規範標簽標識,嚴厲打擊銷售不明來源散裝白酒的行為;嚴查銷售標簽標識不符合規範、資訊不真實誤導消費的方便食品(“辣條”),嚴查銷售過期變質、假冒偽劣食品;對食品經營許可證或備案登記證嚴格檢查,堅決整治無證經營行為;對承辦大型聚餐的餐飲服務單位(場所)開展重點檢查,對違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回收利用廢棄油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採購不明來源食材等違法行為予以嚴厲查處;對網路訂餐開展重點檢查,嚴厲查處第三方平臺、代理商不按要求審查入網餐飲經營者資質,不落實入網餐飲單位實名登記,不按要求公示資訊,無實體店、無證、冒用或使用假證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藥品安全放心執法行動
 
       開展藥品零售環節專項整治,以人口密集區、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地區藥品零售門店為重點單位,主要檢查經營資質、購進渠道和産品是否合法,執業藥師是否在職在崗,是否按規定銷售處方藥、特殊管理藥品等。嚴厲查處無證經營、超範圍經營、非法渠道購進藥品、銷售假劣藥品、執業藥師“挂證”、違規銷售處方藥和含特殊藥品復方製劑等違法違規行為。
 

       開展醫療機構藥械使用專項整治,以美容醫院、專科醫院、私人診所、衛生室(站)為重點單位,主要檢查藥品、醫療器械購進渠道和産品是否合法,儲存條件是否符合標簽和説明書要求等。嚴厲查處非法渠道購進藥品、醫療器械,購進使用假劣藥品,使用過期、失效、淘汰的醫療器械等違法違規行為;開展美容美發機構化粧品專項整治,以美容機構、美發店為重點單位,主要檢查化粧品購進是否索取供貨商資質、檢驗報告或合格證明,特殊用途化粧品是否取得批准文號,是否存在虛假或誇大宣傳行為等。嚴厲查處違法自製化粧品和經營使用不合法、不合格、過期或變質的化粧品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價格減負惠民執法行動
 
       持續開展轉供電電價重點治理,對照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的額度和時點要求,嚴格落實一般工商業電價兩個降低10%的政策規定,以産業園區、商業綜合體、物業等特殊區域轉供電主體執行電價政策為重點,清理規範轉供電環節收費和違規加價行為,嚴肅查處不執行政府定價、不按規定清退多收電費以及在電費中違規加收其他費用的行為,促使降價成果真正惠及終端用戶;持續推進全市醫療服務價格重點治理,加強對醫療機構、藥品流通企業、零售藥店等領域的監督檢查,規範公立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價格行為,落實明碼標價與價費公示制度,重點查處醫療機構自立項目、自定標準、分解項目收費,強制服務、強行收費、只收費不服務或少服務,加價銷售藥品、醫用耗材,以及虛增或重復收取一次性衛生材料費等價格違法行為。
 

       持續加強旅遊市場的價格監管力度,採取日常巡查、節前檢查、明察暗訪等方式,開展對旅遊景區門票銷售和辦理退票、景區內交通、導遊講解、購物、餐飲、住宿、停車、娛樂等服務價格行為的監管,著力整治國有景區門票降價政策未嚴格執行、票價優惠政策未落實到位,旅遊景區內明碼標價不規範等問題,依法查處旅遊景區捆綁收費、重復收費、價格欺詐、價外加價等違法違規行為。持續做好重要時段價格監管,密切關注豬肉、糧油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場價格變化,對農貿市場、大型超市、商場及車站機場等重點場所,採取市場巡查、提醒告誡等方式,強化經營者價格自律意識,依法查處明碼標價不規範、串通漲價、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
 

     “春雷行動”的由來
 
     “春雷行動”是市場監管部門每年歲末年初開展的專項行動,今年進入了第7個年頭,已成為市場監管部門保護百姓健康安全、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的一張重要“名片”。(眉山市場監管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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