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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健康證明延長有效期 官方政策解答來了

來源:四川新聞網    時間:2020-03-01 09:38:03    編輯:謝川霞


  2月28日晚,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面向社會發佈通知,決定從2月26日起出具的《四川外出務工人員健康申報證明》有效期由3天延長至14天。
 
  那麼,申報人員在2月26日至28日期間辦理的健康證明是否需要重新變更有效期?申報人員如在有效期內尚未出行的,是否需要重新申報?資訊填寫錯誤,該如何處理?申報人無復工證明的能否申報健康證明?
 
  28日,四川省衛健委發佈有關政策的解答,一起來看看。
 
  一、問:申報人員在2月26日至28日期間辦理的健康證明是否需要重新變更有效期?
 
  答:申報人員在此期間辦理的健康證明,不需要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重新變更健康證明有效期或更換紙質健康證明。省大數據中心申報系統將自動把有效期延長至14天。
 
  二、問:健康證明有效期延長至14天后,申報人員如在有效期內尚未出行的,是否需要重新申報?
 
  答:若外出務工人員在健康申報證明14天的有效期內尚未出行的,需要重新申報健康證明,流程與首次辦理一致。
 
  三、問:健康證明有效期延長至14天后,若申報人員申報時資訊填寫錯誤,該如何處理?
 
  答:申報人資訊填寫錯誤時,現場服務醫務人員在系統上確認“辦理”前,申報人本人可在手機申報界面進入“健康查詢”進行修改。如現場服務醫務人員已在系統上確認“辦理”,則申報人資訊無法修改,需在14天(即健康申報證明失效)後,重新按原步驟申報。如屬醫務人員誤填資訊的,則由所在縣級衛健部門系統管理員進行刪除,完成刪除後由申報人按流程重新申報。
 
  四、問:取得健康申報證明並在有效期內到達目的地的申報人員,是否需要接受居家或集中隔離觀察?
 
  答:《四川外出務工人員健康申報證明》在全省範圍內通用。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各用工單位均須認可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印製的健康申報證明,不得另行設置限制務工人員出入本區域的門檻,並將持有證明的人員納入本區域的村(社區)服務管理。持有《四川外出務工人員健康申報證明》的人員,抵達用工單位所在地時,除體溫異常外,不需要居家或集中隔離觀察。目的地為省外的,是否需居家或集中隔離觀察,應按照當地相關規定執行。與我省簽訂健康申報證明互認協議的省份,按協議規定執行。
 
  五、問:申報人無復工證明的能否申報健康證明?
 
  答:我省外出務工人員健康申報證明的範圍為需跨市(州)返崗復工人員,或已有意向性接收單位的新入職人員。辦理健康申報證明時是否需要復工證明,按當地政府具體規定執行。(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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