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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臺12條措施加強疫情防控物資生産供應保障 力爭口罩日産能突破100萬隻

來源:四川線上    時間:2020-02-20 09:35:58    編輯:劉婷婷


  2月19日,記者從成都市人民政府官網獲悉,為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物資生産供應保障,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成都市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物資生産供應保障十二條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市級有關部門、各區(市)縣政府要加大力度,支援引導企業加快生産醫用口罩、民用口罩、醫用防護用品、電子測溫設備、消毒用品等疫情防控急需物資及其上下游配套産品,力爭成都市口罩日産能突破100萬隻。(程文雯)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印發成都市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物資生産供應
 
保障十二條政策措施的通知
 
  成都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管委會,各區(市)縣政府,市級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鼓勵成都市有關疫情防控物資生産企業開足馬力、加班生産、擴大産能,鼓勵商貿流通企業多采多銷,堅決打好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成都市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物資生産供應保障十二條政策措施》印發你們,請抓緊組織實施。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2月18日
 
成都市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物資生産供應保障十二條政策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各項決策部署,紮實做好成都市疫情防控工作,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物資生産和供應,保障全市醫用、民用疫情防控物資需求,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提升防控物資産能
 
  市級有關部門、各區(市)縣政府要加大力度,支援引導企業加快生産醫用口罩、民用口罩、醫用防護用品、電子測溫設備、消毒用品等疫情防控急需物資及其上下游配套産品,力爭成都市口罩日産能突破100萬隻。
 
  [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衛健委、市醫保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科技局、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各區(市)縣政府(含成都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管委會,下同)]
 
  二、支援企業加班生産
 
  對納入全市統籌的企業,鼓勵加班加點,開足馬力生産口罩、醫用防護用品、電子測溫設備、消毒用品等疫情防控物資,對企業按國家規定發放的員工加班工資、倒班補貼給予定額補助。
 
  (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衛健委、市醫保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國資委、市財政局等)
 
  三、支援口罩生産企業擴大産出
 
  對納入全市統籌的企業,以生産線設計産能為基數,醫用口罩生産企業每日新增産量按每只0.25元給予獎勵,民用口罩生産企業每日新增産量按每只0.15元給予獎勵;在完成國家、省保供前提下,以生産線設計産能的50%—70%分檔作為供蓉量基數,醫用口罩生産企業每日新增供蓉部分按每只0.25元再給予獎勵,民用口罩生産企業每日新增供蓉部分按每只0.15元再給予獎勵。
 
  (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衛健委、市醫保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等)
 
  四、鼓勵企業轉型生産
 
  對納入全市統籌的企業,鼓勵轉型生産或新建合作企業共同生産醫用N95及更高等級標準防護口罩、醫用外科口罩、醫用防護服、醫用護目鏡、病毒檢測設備及試劑、電子測溫設備、民用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資,按企業新增固定資産投入額的50%給予補助。對納入全市統籌的企業,利用現有設備轉型生産民用口罩,供蓉量按每只0.20元給予獎勵。
 
  (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衛健委、市醫保局、市國資委、市財政局等)
 
  五、支援企業研發攻關
 
  對研發疫情防控新産品、新設備、新技術、新應用並就地轉化的企業,在新産品上市後,按研發投入額分檔給予20%-50%、最高200萬元的獎勵。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衛健委、市醫保局、市財政局等)
 
  六、支援完善在蓉産業鏈
 
  對納入全市統籌的企業,加快培育引進口罩機、熔噴布、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資産業鏈關鍵環節項目,按項目設備投資額的50%給予補助,或鼓勵由本市國有企業注資入股推動項目落地。
 
  (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衛健委、市醫保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科技局、市國資委、市財政局等)
 
  七、支援商貿流通企業擴大銷售
 
  對我市商貿流通企業組織省外國外防護口罩貨源,並投放成都市場滿足市民需求的,經審定後按實現銷售數量每只0.15元給予銷售企業獎勵。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等)
 
  八、給予企業房租補貼
 
  對納入全市統籌的企業,按企業生産需求優先提供本市國有企業投資修建的標準廠房,對企業的新增租賃廠房,免收第1個月房租,減半收取第2個、第3個月房租。鼓勵其他企業為疫情防控物資生産企業提供廠房、減免租金。
 
  (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國資委、市衛健委、市醫保局等)
 
  九、加大資金支援力度
 
  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産企業,鼓勵金融機構簡化審批流程,利率適度優惠,增加信用貸款。對納入全市統籌的企業,因生産疫情防控物資發生技術改造、流動資金貸款,按不超過貸款合同約定市場報價利率(LPR)的50%給予貼息。
 
  (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金融監管局、市衛健委、市醫保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等)
 
  十、幫助企業消納疫後産能
 
  對納入全市統籌的企業新增産能設備,市級和各區(市)縣級公立醫療機構要給予重點支援,由戰略物資儲備庫主管部門、公共衛生應急物資儲備庫主管部門與企業簽訂協議,在疫情結束後幫助企業消納物資和裝備。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衛健委、市醫保局、市商務局、市國資委,各區(市)縣政府]
 
  十一、支援相關機構參與疫情防控
 
  對納入全市統籌的機構或單位,在疫情防控中具有特殊重要作用的第三方檢測、診療機構等,可同等標準適用本政策措施相關條款。
 
  (責任單位:市衛健委、市醫保局等)
 
  十二、主動高效精準服務企業
 
  各區(市)縣政府、市級相關部門要主動到府服務疫情防控物資生産保障企業,開闢專用“綠色通道”,簡化手續特事特辦;多部門協作聯動,優先保障企業用工需求,幫助企業在外員工順利返蓉復工。對納入全市統籌的企業,建立“一企一組”駐企聯絡制度,專人專班服務,協調解決企業在資質審批、交通物流、原輔材料、生産設備、能源要素等方面的困難與問題,保障疫情防控物資生産;指導企業及時依規申報,用好用足國家、省、市各項政策。
 
  [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衛健委、市醫保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人社局、各區(市)縣政府]
 
  十三、附則
 
  本政策措施由市經信局牽頭,會同市衛健委、市醫保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科技局、市國資委、市財政局等市級部門落實執行。所需經費由各責任單位從現有資金渠道解決。
 
  本政策措施中“納入全市統籌的企業”“納入全市統籌的機構或單位”特指疫情防控物資或設備由成都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統籌調配的企業、機構或單位。“納入全市統籌的企業”由市經信局會同市醫保局、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等市級部門篩選提出名單。“納入全市統籌的機構或單位”由市醫保局、市衛健委等市級部門篩選提出名單。以上兩類均須報經成都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批准。商貿流通企業組織口罩貨源,獎勵銷售企業由市商務局審定。
 
  本政策措施可與國家、省上其他政策同時享受,針對同一企業、同一項目、同一獎補類別,市本級財政兌現政策時,疊加國家、省上實際兌現比例後,按不超過100%的原則執行。
 
  企業(機構或單位)的實際支出由第三方仲介機構審定,設置分檔獎補比例的由專家評估認定。
 
  本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成都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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