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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打擊涉疫情案件31起 刑事拘留9人

來源:成都日報    時間:2020-02-10 09:23:30    編輯:劉映紅


  記者從成都市公安局獲悉,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全市公安機關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立足職能職責,強化使命擔當,在會同有關部門堅決做好疫情防控各項工作的同時,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系列通告,對疫情期間發生的案(事)件提級辦理、快偵快破,依法打擊、及時查處了一批涉疫情違法犯罪案件,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截至2020年2月9日17時,全市公安機關共依法打擊涉疫情刑事、行政案件31起,其中刑事案件7起、刑事拘留9人,行政案件24起、行政處罰25人。昨日,成都市公安局公佈了一批涉疫情犯罪案件。
 
  干擾和破壞疫情防控
 
  治安警告處罰
 
  2020年1月30日,雙流區西航港某茶樓負責人楊某某(女,48歲)在暫停營業的公告發佈後仍然繼續營業,被航空港派出所民警巡查發現,經責令後拒不改正,雙流區公安分局依法對楊某某予以治安警告處罰。
 
  發佈口罩訂購詐騙
 
  取保候審
 
  2020年1月27日,犯罪嫌疑人任某某(男,23歲)通過微信群發佈口罩訂購消息,共收取28名被害人的訂購款項2.2萬元,並將贓款揮霍。郫都區公安分局將其擋獲後,考慮其配合調查取證、如實供述罪行,並將贓款退賠受害人,依法對其取保候審。
 
  發佈假消息擾亂公共秩序
 
  公安機關調查處理
 
  2020年1月23日,楊某某(女,28歲)在微信群內發佈內容為“成都明天不會封城,但疾控中心會有一個大消息,現在疫情情況嚴重,讓大家立即去超市囤食物,千萬不要出門”的不實消息,被大量轉發,造成不良社會影響。錦江區公安分局鋻於楊某某如實供述違法行為,願意配合調查,並主動將其所發佈的消息進行刪除、澄清,依法對其從輕處理。
 
  銷售偽劣口罩
 
  刑事拘留
 
  2020年1月27日,犯罪嫌疑人程某(男,40歲)違規購買口罩50余萬隻用於銷售牟利,涉及金額60余萬元。經省醫療器械檢測中心檢驗,該批次口罩細菌過濾效率不符合國家技術標準。都江堰市公安局對犯罪嫌疑人程某予以刑事拘留。
 
  妨害公務
 
  刑事拘留
 
  2020年2月5日,犯罪嫌疑人唐某某(男,52歲)酒後在我市高新區紫荊巷拒不聽從群眾勸導佩戴口罩,妨礙小區院委會工作人員在體溫檢查點的測試工作。高新區公安分局接警後到達現場,在處置過程中唐某某將民警口罩扯下並抓傷民警面部。高新區公安分局依法對唐某某予以刑事拘留。( 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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